一名20歲中文大學男學生,今年3月於港鐵屯馬線列車上,在約10分鐘內先後非禮兩名女乘客,觸摸對方臀部及拉扯裙擺,相關過程被拍下並於網上流傳。被告其後自行到警署自首,早前承認兩項猥褻侵犯罪,今早(4月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0天。
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出,被告於短時間內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接連非禮兩名女子,案情嚴重,若非有事主拍片揭發,事件或會不了了之。儘管被告初犯、年輕及表現出悔意,亦已自首及認罪,但均不足以構成減刑理由。法庭強調有責任保障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女性乘客,必須向社會傳達「公共車廂猥褻侵犯係零容忍」的明確訊息。
案情指,兩名女事主X及Y與被告並不相識。事發於3月22日晚上約11時,事主X在屯馬線往屯門方向列車上,當列車抵達南昌站時,感到有人從後觸摸其左邊臀部約5秒,轉身後見被告手部仍在其臀部附近,因驚慌而去開,當時未有報警。
同一車廂內,事主Y其後於列車駛至荃灣西站時,發現被告從後拉扯其裙擺約12秒。被告其後於該站下車,而X目擊事件並拍下影片。兩名事主其後商討報案,相關片段當時已在社交平台流傳。
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出,被告於短時間內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接連非禮兩名女子,案情嚴重,若非有事主拍片揭發,事件或會不了了之。儘管被告初犯、年輕及表現出悔意,亦已自首及認罪,但均不足以構成減刑理由。法庭強調有責任保障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女性乘客,必須向社會傳達「公共車廂猥褻侵犯係零容忍」的明確訊息。
案情指,兩名女事主X及Y與被告並不相識。事發於3月22日晚上約11時,事主X在屯馬線往屯門方向列車上,當列車抵達南昌站時,感到有人從後觸摸其左邊臀部約5秒,轉身後見被告手部仍在其臀部附近,因驚慌而去開,當時未有報警。
同一車廂內,事主Y其後於列車駛至荃灣西站時,發現被告從後拉扯其裙擺約12秒。被告其後於該站下車,而X目擊事件並拍下影片。兩名事主其後商討報案,相關片段當時已在社交平台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