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因涉嫌未依規定通報剴剴傷勢,遭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後,陳尚潔堅持無罪答辯並說她是「出養社工,不是居托中心的主責社工」,監督保母並非她的工作目...
今天是陳尚潔的宣判日,我相信陳尚潔還會上訴。
就為她法庭上說:我要負什麼責任?
她要上訴的話,我希望法官能判她被起訴罪名的最重刑期
社會上沒有一種職業完全不需要負任何責任,各行各業都有辛苦的地方,成年人要為自己的工作負責。這是基本職業操守與職業道德。
該作為而無作為,謂之“殺”。
這種變化陳尚潔敢在法官面前直言:我看不出來、我要負什麼責任?+工作不作記錄。 這種職業操作的員工,放在哪裡職場誰敢用?
#陳尚潔的職業操守
#劉皓剴114天無路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