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不到大官,因為大官會有警車在前面開路,所以那些當官的不會知道民眾的痛苦
我們的政策如果都合情合理,交通會這麼好笑?國道限速不統一限速?紅綠燈時間長到你可以睡著。土城還有一個紅燈是倒數計時完再倒數計時一次。限速越來越低紅燈或者執法機器越來越多。其實為什麼我們不乾脆全部搞一個全台電扶梯,大家都用走的或者讓電扶梯慢慢走。都沒車沒空污問題沒有行人地獄問題還沒有違規問題。還可以圖利手扶梯廠商。
每次看到有人因為救護車在嘴科技執法都覺得很好笑,這種東西根本不需要選吧?
1.如果沒禮讓救護車,根據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會被處新台幣 3,600元罰鍰,並且 吊銷駕照;若因此造成傷亡,罰鍰提高至 6,000元至90,000元,同樣吊銷駕照。慢車(如腳踏車)未禮讓也處300至1,200元罰鍰。
2.闖紅燈罰款依車種和行為(直行/右轉)不同,機車罰1,800~2,700元,小型車2,700~4,000元,大型車3,600~5,400元;紅燈右轉罰600~1,800元(機車/小型車較低),若有違規記點3點(6個月內6點吊照1個月),而且大概率能撤銷、甚至根本不會有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