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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們終於把遺囑 共 3 條紀錄
主帖子 @lionhong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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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們終於把遺囑這件事處理好了。

這件事,其實拖了很久。
總覺得還可以再等等,
等有空一點,
等準備更充分一點。

直到這幾年,
身邊開始陸續聽到
一些同齡人突然離開的消息。
每一次聽見,
都會沈默一下。
原來人生,
並不會按照我們以為的節奏前進。

有了小公主之後,
這種感覺更明顯。
開始會去想,
如果哪一天真的發生什麼,
很多事情有沒有交代清楚?
孩子由誰照顧?
資產如何分配?
家人會不會因為這些事情,
多承受一份壓力?

在馬來西亞,
其實還有一個很多人容易忽略的重點。
穆斯林與非穆斯林,
在遺產處理上是不同體系。

穆斯林的遺產分配
遵循伊斯蘭的Faraid制度。
而像我們這樣的非穆斯林,
如果沒有立遺囑,
遺產會依據《Distribution Act 1958》來分配。

聽起來很有制度,
但現實操作往往不輕鬆。
家人需要申請遺產管理書(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程序繁瑣,
也可能拖上很長時間。
如果當中出現不同意見,
事情會變得更複雜。

如果有遺囑,
方向就清晰很多。
誰來處理,怎麼分配、
回覆 @lionhong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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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由誰照顧,
都可以提前安排好。
對留下來的人來說,
會少走很多彎路。

不過,還有一個重點,
是很多人忽略的。

有些資產,
其實可以直接提名受益人(Nomination)。
例如公積金(EPF/KWSP)、保險,
還有部分投資賬戶。

這類資產在發生事情時,
可以直接轉移給受益人,
不需要經過遺囑或遺產分配程序。
處理起來更快,
也更簡單。

換句話說,
遺囑是整體安排,
而受益人提名,
是提前為特定資產做好指向。
兩者一起規劃,
才算完整。

另外,
還有一種情況也值得一提。

如果一個人沒有親人或法定繼承者,
其實也可以通過遺囑,
把資產捐給自己屬意的慈善機構。
讓這些資源在離開之後,
繼續發揮它的價值。

如果沒有遺囑,
也沒有任何合法繼承人,
在完成所有程序之後,
這些資產最終會歸政府所有。

與其交由制度安排,
不如自己做個決定,
讓一切有一個更清楚的去向。

這次我們是通過 Rockwills 處理的。
剛好好友在這個領域,
整個流程比想象中順暢,
也更有效率。
文件有人協助整理,
遺囑也有地方安全保管,
回覆 @lionhong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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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們這種平時忙工作又要顧孩子的人來說,
確實省心不少。

當然,
有人會選擇找律師,
這也是很好的方式。
如果資產結構比較複雜,
律師會更適合。
像我們這樣情況相對簡單的家庭,
信託公司已經足夠應付。

寫到這裡才發現,
立遺囑,
從來都不只是關於資產。

更像是一種責任,
也是一種安排。

把該處理的事情先處理好,
讓未來少一點混亂,
也讓家人在最難的時候,
不用再面對太多現實問題。

有些事情無法預料,
但有些準備,
其實可以現在就開始。

早點完成,
心裡真的會踏實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