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婚姻條例》第21條中的結婚誓詞規範:
我請在座各位見證,我願意以妳為我合法妻子/丈夫,我願對你承諾,從今天開始,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貧窮,健康或疾病,我將永遠愛你、珍惜你直到地老天長。或從今以後,當你喜樂,讓我分享你的喜樂,當你憂傷,讓我分擔你的憂傷,在你健康或病痛時支持你,與你在愛中共同成長,與你同甘共苦,攜手共建美好家庭,一直到我離世的那天,都會對你永遠忠誠。
我請在座各位見證,我願意以妳為我合法妻子/丈夫,我願對你承諾,從今天開始,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貧窮,健康或疾病,我將永遠愛你、珍惜你直到地老天長。或從今以後,當你喜樂,讓我分享你的喜樂,當你憂傷,讓我分擔你的憂傷,在你健康或病痛時支持你,與你在愛中共同成長,與你同甘共苦,攜手共建美好家庭,一直到我離世的那天,都會對你永遠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