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場 逃逸外勞要被遣
共 51 條紀錄
將無證移工視為犯罪份子,是完全忽略了他們之所以選擇「逃跑」的制度性原因。
仲介制度與債務奴役: 許多移工在來台前,就已經向當地或台灣的仲介借了高額的仲介費。他們一踏上台灣的土地,就背負著沉重的債務。
無法自由轉換雇主的緊箍咒: 根據現行法規,移工原則上不能自由轉換雇主。想像一下,當一個人在極度高壓、被嚴格微觀管理、甚至遭遇身心虐待的工作環境中,本地人可以選擇遞出辭呈一走了之,但移工不行。如果不逃走,他們可能面臨崩潰或生命危險;如果透過合法管道申訴,往往曠日廢時,期間甚至可能被雇主強制遣返。因此,「失去聯繫」往往是他們為了生存或還債,在絕望中做出的理性選擇。
社會大眾對移工的認知,很大程度被媒體的嗜血性給綁架了。從社會理論的角度來看,台灣社會將移工「他者化」,剝奪了他們作為一個複雜「人」的立體面,僅將其視為「勞動力」的載體。一旦他們脫離了合法的雇傭關係(成為無證移工),他們在法律與社會的眼裡就失去了人的資格,退化成哲學家阿甘本所說的「赤裸生命」,是可以被隨意捕捉、排除、甚至在執法過程中被犧牲而不引起社會波瀾的存在。
從我工作到現在遇過三個印尼人被帶走,其中一個有跟我說:
他們是被拘留在一個逃逸外勞監獄所,要透過移民署的人聯絡親友幫忙買機票才能回去,如果遇到和家裡關係不好的,他們要想辦法找朋友幫忙買,所以如果買不到,他們就會被當成犯人繼續關在拘留所,這期間都會被當成犯人這樣看待。
身上如果有首飾的話 會全數被台灣抽公(不管是不是自己從印尼帶來的)而留在公司的衣物錢財將會是其他同事或者老闆幫忙寄回去(或直接被老闆和其他人拿去)
實際情況我也不清楚
但聽說自首的待遇會不同就是了
外面的誘因太大了 工地一天1800~2500
我們是農業申請外籍勞工
薪水按照勞基法、加班按照勞基法、三節獎金生日禮金(雖然金額不高,但就是心意)供三餐、住宿,基本上能給的都給了
一個月領下來大約三萬五~三萬七
其中一個學習能力較快的 也放手讓他獨立作業
偶爾出去玩回來還會順便帶他們的伴手禮
來了5個跑三個…
只能說外面誘因太大
加上曬太陽的工作已經沒有年輕人願意做
雇用逃逸外勞的雇主也是迫於無奈薪資才一直加下去
基本上這是傳統產業的現況
我不知道🤷我的訊息✉️是否正確。
但我老婆是越南🇻🇳人!
她說據她了解,回去的機票是他們要自己想辦法解決的。
不是在關押區勞作到一定程度賺取機票,就是請在台親友或是越南🇻🇳親友寄錢來買。
不然就只能一直沒有自由的被關押在收留所,直到賺夠機票錢回家。
重點來了,關在裡頭沒有你們想像中💭那麼好賺到機票錢回家。
至於為什麼,你們可以去了解一下。
我知道的不多,都是聽我老婆認識的人告訴的,不然她也不清楚。
向非法入境者的原居國政府交涉:
用原居國指定的航空公司(通常是flag-carrier),請他們用剩餘運能(即是所謂「乞丐票」)把非法入境者遣送回原居國就行。
這對任何一方,包括原居國的政府的負擔都是最低。
這是蠻簡單的公共行政和運輸規劃。
牽涉的費用:如果是外勞,則向台灣的外勞仲介收取。
當外勞仲介要承擔遣返非法外勞的責任,他們就會想辦法避免外勞逃逸。(要不然要這些外勞仲介來幹嘛?)
說個笑話,台灣大缺工所以要用外勞。
台灣缺奴,不缺工。
高工時、低薪、大缺工同時存在不是很好笑嗎?
115年一月底,外勞在台總數達87萬0587人。
比去年又增加11萬人。
根據勞動部統計,逃逸外勞人數到今年1月已累計高達9萬4千人。
勞動部113年6月底統計,取得工讀工作許可的僑外生共有4萬9,804人
115年1月底為增加到81640人
以上是合法來台有申報的。
還有許多是不合法,沒申報的。
逃逸外勞(失聯移工)被查獲後,遣返機票費原則上由移工本人負擔,若無力支付,依序由非法雇主、仲介負擔;現實中高達九成因移工兩手一攤,最終由政府動用「就業安定基金」代墊,導致公帑流失並形成呆帳。移工須繳清罰鍰(
萬至
萬元)並自行負擔或由雇主買機票,否則將限制出國。
Ps:就業安定費由雇主付,每名移工/月/2000
外勞來台工作,應該從每次領的薪水額外扣一筆保證金跟專屬外勞的醫療保險,🈶️額外的費用或醫療費就直接扣除,有多的也得直到他們回到他們的國家,並不再回台才返還~
找他們是來工作的,不是讓他們來軟土深掘的!
開明高職這邊的外勞二代跟從前的開明高職生做亂到不行,整天覬覦你台灣人的血汗錢🤬
越南外勞在台灣逃跑打黑工第一名。越南外勞在台灣違法犯紀第一名。越南外勞在台灣殺人第一名。越南外勞在台灣吃狗吃貓第一名。越南外勞在台灣駕車肇逃第一名。越南外勞在台灣販毒第一名。越南外勞在台灣盜伐樹木第一名。越南外勞在台灣捕殺保育類第一名。請多多引進台灣把台灣毀了最快。
是這樣的,逃逸外勞或是非法在台打工的移工,除非警察特地去抓,他們在台根本沒有人會管,有些比較乖的,會自己主動投案,投案也不會怎樣,移民署只是把你遣返回去而已,然後罰一些錢跟當天會確認你回去的機票,最後跟你說你大概多久不能再來台灣而已,也不會過問你在台灣做了什麼
應該立法—-
外勞來台,前面幾個月,
先扣足回程的機票錢,
(由合法雇主代繳、直接扣薪水,類似就業安定基金),
機票錢直接匯款存入專戶,
日後該外勞回國機票,
可申請由此專戶支付。
沒繳足機票錢的外勞,
抓到就去監獄做手工,
等作業金存夠機票錢,
再遣返。
來台灣要先給仲介約20萬,綁定一份工作不能兼差,每個月還要服務費,任何獲得額外的錢都要抽,時間到要續約的就地喊價基本20起跳,直接跑掉自己認真工作賺錢全部寄回去,被抓到頂多遣返,運氣好的收押到極限沒位置頂多關1~3天就回家了,反正政府也管不了
身為一名前移民署役男,通常外籍勞工被移民署抓獲,會由原雇主或朋友或是家人寄錢,在專勤隊關押期間,三餐都要自己付錢,如果沒錢要跟自己獄友借,如果都沒有錢,才會請移民署墊付款項。在當兵期間什麼都搜到過,還記得當時搜到手銬鑰匙准假幾小時。
難怪教程說要把所有錢先寄回去,只留一點點錢進去吃飯打電話
逃逸移工自首走進派出所
為什麼派出所要管?
請他們自己去移民署自首(❌長官說不行)
服務做了送到移民署
移民署學長問我他有錢買機票嗎?(回答:沒有)
移民署學長:那你幹嘛送來?
沒錢,關幾天會再放出去。
⚠️直到他們有錢才能自己買機票回去
連署內文有提到「遣返及收容逃逸移工相關費用亦應由保證金支出,或由移工來源國自行支付,不應用就業安定費墊付。」
連署期限將至,希望大家能一起連署+分享🙏
台灣人的錢只應該花在台灣人身上💰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645bf1aa-03f6-482f-8196-1d3c2e25087e
是他們自己想辦法的,有可能逃跑前有一筆退稅金還沒領或得身上有錢。我之前在移民署當翻譯就是這樣看到的,沒錢就自己想辦法,有可能請越南家人匯錢來換成台幣的喔。連被關在裡面每天3餐也要自己的錢,不然較罰錢的時候也會計算吃幾餐多少錢的。
在台灣是移民署出
我們敢說 在全亞洲
台灣是最保障外勞之權益
在新加坡,馬來西亞
是他們出,沒機票錢,
關到他家人出為止!
少講了!還有罰緩!
所以去那的外勞都很乖的
不敢亂跑,逃逸
如沒有家人的更不敢
除非有人幫他買繳了
賺錢才是最重要的
這題我會
我有幫朋友處理過
我朋友是坐桶子來的越南人
被專勤隊抓了之後
如果在台灣
沒有人可以代為處理雜支
遣返之後
台灣會向他國(越南)政府拿取費用
當時就是我代為處理的
以上都是移民署告知的!
我還去高雄探監咧
幹我超棒的 哈哈
一樣!
我這位朋友
他第一次來台是合法 然後逃逸
第二次是坐桶子來
兩次都是我幫忙處理的
我朋友叫阮文玉
在高雄都有紀錄 查得到
我處理兩次 程序都一樣
修法呀
叫仲介所出壓
懷孕了,仲介索賠
殺人了,仲介索賠
逃走了,仲介索賠
不然仲介所憑什麼拿那麼多錢?
他找來的人當然他負責啊
台灣政府先找仲介拿
付不出來就讓他倒閉
看看他們會進什麼樣的人
機票是他們自己出的,發文別著麼缺德,要不是他們在那邊很貧窮,誰會出外國家當外勞,也是賺沒什麼錢才會冒險逃跑繼續賺錢,有些生病都不敢去醫院看病,雖然不應該逃逸,但若不是因為家裡貧窮,誰會涉險
我朋友家申請了很多次外勞、全部都做沒幾個月逃跑🏃⋯⋯
因為媽媽行動不方便做申請、朋友家對她們很好又客氣、還供吃供喝享勞健保還有福利還是跑了、這些外勞好像都是有計謀來台就為逃跑做策劃
一來會先工作2個月
然後跑掉
被抓到之後,雇主還要給他當時的2個月薪資,他就有錢買機票了
廖老大有分享他們公司的移工,逃跑之時偷了百萬cnc零件變賣,幾年後抓到,老闆還要被求償當時的薪資😱
我們家那個印尼人來兩個月就跑人了,到現在還沒抓到。
外勞每人每個月都有繳1500元給仲介費,移民署抓到非法僱用外籍勞工也有巨額罰款。移民署很多錢都是由外籍勞工及非法雇主。不要自以為全民稅金支出了,你搞不好連繳稅金資格都沒有還是認真賺錢吧
機票誰出?是逃逸外勞自己付,不要動不動就說納稅人買單 !!!
被抓還要罰錢、遣返、禁入境,本來就不是什麼「被養著」。
老是覺得自己國家最好,結果一查資料才發現很多情況根本不是那麼簡單。
台灣人最有愛心了
遣返幫出錢⋯⋯
台灣人民再國外遇見戰亂
卻無法協助處理?
外勞生孩子台灣幫忙養
一些孤兒卻要育幼院想辦法照顧?
你們這些全部立委們⋯⋯
沒有一個為台灣,只有選舉為選票
這些都還好
移工如果在台懷孕了(婚不婚不重要)
台灣要負擔孩子費用
移工家鄉家屬死了
台灣要幫忙出錢
福利比照國人的政策
不說還以為勞保健保沒有要倒
還以為藍白都沒有刪預算
預算真多
原本外勞來台灣是要幫忙照顧老人病人,現在一懷孕,角色替換,雇主馬上變傭人,還要照顧外勞,台灣政府免費照顧小孩到六歲,當媽祖供俸。白痴政府把短期打工外勞福利弄的比本勞還好!
他們現在都自己行李包好,坐火車跑去桃園,叫旁邊民眾報案說有疑似逃逸移工叫警察去抓,免費專車接送到機場還有免費機票,為什麼到桃園?因為太多人移民署要爆炸了所以回家速度最快
沒辦法啊警察不能不處理,警察沒去抓他,他會繼續報案直到被抓
出錢的人是由下列順序:
1. 非法留容人
2. 原僱主
3. 逃逸外勞本人
下一個問題的答案是收容所花費的食宿費用還不是由全民納稅錢給的?
標準答案是:就業安定基金,僱主每月支付的
全世界不是都一樣嗎
有哪個國家的遣返機票不是納稅人出錢?
再說這些移工在台灣的貢獻度和產值,可能都比網上的酸民高出不少 🤭
只能祝他們一路順風,感謝對台灣的付出了 🫡
在新加坡相關單位服務過,新加坡不一定是由納稅錢支付,有些是要自己出😌😌
有次去機場搭飛機時
家人說: 你看, 那些是逃逸外勞!
我要: 不要這樣種族歧視! 人家只是黑了點!
結果手上布掉下來露出銀手銬…
(其實從背面看難注意布是扣在一起的)
是他們要自己出的喔!不知道怎麼大家都說是政府出😅,但之前男友在移民署工作過,就是管理逃逸外勞,他們必須自己籌到機票錢後才能遣返,包含他們的飯錢都要自費的喔!
我記得逃逸外勞被抓 到收容所後要繳罰金跟機票錢才能回國 一堆人在造謠是用大家納稅的錢 意思是執政黨把逃逸外勞繳的罰金跟機票錢都收進自己口袋然後用人民納稅錢付帳嘍
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第 12 條
依法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之機(船)票費,由其自行負擔;確無力支付者,由移民署編列預算支付。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所以外勞逃逸了要趕快去解僱,把責任丟回給仲介管,仲介那邊會建立外勞黑名單
之前外勞還會騙其他外勞去幹詐騙,台灣版的電詐那種,怎麼宣導都沒用,會跑的就是會跑
我們台灣國家政策法律是經過長時間一直修正,人民只有選擇投票給誰,所以目前大家一票很重要,以前看什麼黨都貪,懶的去投,現在還賣台,看,下次有投票我一定去
早期外勞逃跑被查獲,遣返的機票費用一律由雇主支付,但雇主認為不合理;2007年後,改由外勞支付,但若外勞無力支付,則由就業安定基金代墊,事後再依順位追討
一般要自己出機票錢跟罰款,不然要坐牢排隊等什麼國際團體出,至少一個月,所以在台灣賺到不少錢的想回去不想被關太久的人就會帶著罰款跟機票錢去自首
回去改個名又來了 好賺好騙一直騙 每個月都有錢拿 還有教戰手冊 專門來台灣懷孕生小孩的 拿好拿滿 雇主要還付錢 感謝蔡英文 感謝民進黨 感謝衛福部
外勞逃跑期間荷包賺飽飽不用繳稅,想回家時自首或尋獲還可以討要原雇主未領薪資以及未領退稅,然後遣返機票不足部分,台灣政府買單,所以幹嘛不逃。
原來綁成這樣是逃逸外勞!!!!!!
我終於得到答案了!!!!!
上次出國也有看到
而且被綁成這樣的面孔真的都一臉不是好人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