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在台灣便當店吃到蟑螂蒼蠅,
店家免單事情就可以結束?
如果不想要就這樣結束,你可以選擇包起來向當地衛生局檢舉,而不是退給原本店家免單
我的意思是,就算去衛生局檢舉,也只是開罰店家,那這些把東西吃下肚的消費者難道就只能獲得免單賠償?
我在丟掉那盒飯的時候
有向閻羅王的屬下們報告了幾句
「這盒飯不能算在我浪費糧食的簿子裡」
🫠🫠🫠
這很難證實吧,店家可以說你保存不當讓蟲跑進去的啊,所以通常是大規模食安污染才會出事
可以打官司啊,你有閒有空又有錢的話就跟他們繼續玩,大多數的人可能就算了吧,或許下次百萬去消費還是網路上貼個文之類的。
我還在便當夾到螺絲🔩,團膳公司撫慰我受傷的心靈,給予100元的補助
台灣人對食安這塊又隨便又健忘,義美出那麼多包,都能被吹成良心企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