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 ≠ 只要政府不抓我,我就有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首先是一个哲学命题,其次才是法律。别以为只要政府不抓你,你就是自由的。法律只是社会文明和哲学共识排泄出来的结晶。而有的人非要把排泄物当米其林,还吧唧嘴说真香。
为什么要把言论自由降格成法律概念?因为这样,它们才能合法地在法律触手不及的私人领域,肆无忌惮地搞党同伐异的法西斯行径。
但今天不考政治,也不考哲学,我直接拿前两天某位理中客的「阴间留言」做个解剖,让你感受一下什么叫真正的、来自深渊的言论自由。
但在解剖之前,我必须先清理一下另一种恶臭。
前天有人对我说:「你是简中用户,你没资格讨论言论自由」
笑死。说这种话的人,本身就违背了言论自由。当你大脑榨不出一滴逻辑,只能靠检查别人的字体来寻找优越感时,你就已经智力破产了。
你生下来就有空气,所以你把空气当成理所当然的免费玩具,甚至觉得拿空气去憋死别人也是一种权利。
而我从小生长在一个说话需要付出血泪代价的环境,我是从窒息的深渊里爬出来的人。一个经历过溺水的人,远比一个只会坐在游泳池边玩水枪的傻逼,更懂得氧气的珍贵。
你对自由的理解只是课本上的复读。我对权力的警惕,是切肤之痛。
再说一遍:言论自由是全人类的哲学命题,是人类文明的北极星。它不属于某个特定的政府,更不属于某种特定的字体。我说过我是来当电子叔本华的。我通篇骂人,就是为了砸碎某些伪君子脑子里散发着的恶臭常识。
如果我的简体字刺痛了你那脆弱的玻璃心,那你就给我忍着。你可以用逻辑来反驳我,但如果你只会像个无赖一样复读「你没资格」,那你不仅是个法西斯暴徒,你还是个只会随地大小便的逻辑智障。
我不需要任何人的批准来讨论自由。我出现在这里,本身就是对伪自由主义者最大的嘲讽。
它说:「Google 搜你的名字也是肉搜,并没有窃取,所以你对人肉搜索的定义是错的」
请问,你对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有什么狂妄的错觉?
你是不是觉得,只要把一个作恶的过程拆分成一百帧,只要每一帧都合法,拼在一起你就能拿诺贝尔和平奖了?
按你这狗屁逻辑:
用 Google 搜我的私人信息,这叫「合法行使检索权」嘛。
把我的住址和电话挂到网上,这叫「热心分享公开资讯」嘛。
打电话到我的公司去逼问 HR,这叫「合理行使通信自由」嘛。
是,单独看,每块砖都是合法的。但你把一百块合法的砖头装进麻袋,抡圆了砸在一个普通人的脑袋上,砸碎他的饭碗,断了他的生路,然后你转过脸无辜地说:「哎,我只是搜了搜名字呀~」
故意把「有组织的电子私刑」漂白成「无害的检索行为」,把这种最下贱的合成谬误玩得这么厉害,中共的法学教授能给你打满分。
依法治国嘛,每一步都合法,每一步都有据可查,最后把人关进去了,还能一脸无辜说「这是法治社会」。
你跟五毛的区别只有一个:五毛有工资。
这人说:「平台是私有产权,有权驱逐用户,这与侵犯言论自由无关」
这得多纯正的精神资本家才能舔出这种姿势?
像 meta、twitter.. 这种社交平台,早就基础设施化了,它们现在就是互联网时代的公共广场,它们已经是类公权力了。
你用前工业时代的「村口茅房产权理论」,去给现代「电子利维坦」洗地?建议把你脑子送去售后,看看还在不在保修期内。
如果明天有家大企业买下了地球上所有的空气,停止向你供氧,你是不是还要一边憋死一边高呼「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
你以为你在捍卫自由市场吗?你是在给电子封建领主当家犬,你觉得平台封杀异己是替天行道,那是因为今天被封的不是你。直到哪天主子心情不好,顺手把你也封了,你才会像条被踢翻饭碗的狗一样,突然想起来言论自由是个好东西。
它:「多少市占率才叫公共广场?你无法定义,所以平台不是公共广场」
这是典型的用「谷堆悖论」跟我玩诡辩。
这就像在问:掉多少根头发才算秃顶?
因为给不出确切数字,它就得出结论 世界上没有秃顶。
1946,美国最高法院在 Marsh v. Alabama 案中判决:如果一个私人老板买下了一整个小镇,他能不能以「私人产权」为由,禁止别人在镇上的街道发传单?
不能。因为当私人财产取代了公共基础设施的职能时,它就应该承担公共空间的义务。
同理。全地球的政客、媒体、亿万网民都在那几个平台上辩论。当一个社会的命脉被几个科技寡头攥在手里,离开就等于自我消音时,性质早就变异了,社会学上这叫「私人产权的公共化」。
如果绝大多数台湾人都必须通过某家私人公司修的桥才能去上班,那这座桥就已经是社会的大动脉了。这时候公司老板跳出来说:「我看你不爽,剥夺你过桥的权利」,那这就叫「掐住全社会的脖子搞独裁」。
Note:目前法条还没有把科技寡头定义为公权力,但这不代表它在社会学和哲学上就不是类公权力。奴隶制废除之前,奴役也是合法的。我开头讲过,法律只是社会文明和哲学共识排泄出来的屎。而有的人非要把屎当圣经。
它:「你还有嘴巴可以说话,没人听你,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言论自由只保障你能说,不保障有人听」
偷换概念玩得真溜哈。
言论自由当然不保障我说话一定有人听,那是我的本事问题。但言论自由保障我拥有「站在广场上开口」的资格,这是权利问题。
平台封杀你,是直接把你塞进一个隔音的黑匣子,活埋在地下十米,然后我站在你的坟头上说:「你看,你的声带完好无损,你还在行使你的言论自由呢,只是没人听见而已嘛~」
没有传播途径的言论,不叫自由,叫电子幽闭恐惧症。
人类发明言论自由,就是为了社会交流和思想交锋。连进入广场的资格都被剥夺了,还谈个屁的交锋?把「平台封杀你」解释成「没人听你说话」,跟把「强制结扎」解释成「精子碰巧没遇到卵子」有什么区别?
而且按照你这逻辑:
如果明天全台湾的电信运营商联合起来把你拉黑,不让你打电话、发短信、连 WiFi,那也不算剥夺你的通信自由。毕竟你的声带还在,手机也没坏,你只是「没有能力自己发射通信卫星」而已嘛~ 你不能打电话是因为你懒,你怎么不自己造个火箭把卫星打上天呢?
你这么爱舔寡头,你怎么把脑机接口插进扎克伯格的电子马桶里,去品尝你那「不被听见」的自由呢?
一个人在小镇上说了句不讨喜的真话。没有警察抓他,也没有市长搞他。但全镇人默契地动用所谓的「私权」,孤立他,不卖给他食物,在学校霸凌他的孩子,天天打电话去他的公司逼老板开除他。
他的嘴确实没被缝上,但他直接物理性社死了,他都快要饿死了。
按你那丧心病狂的社达逻辑,这不叫迫害,这叫全镇人都在「完美行使产权和言论自由」,而这个人吃不上饭,纯粹是因为他自己「太懒」,没在自家后院里手搓出来一个新地球,对吧?
你听好,社会集体的私刑,永远比明面上的极权更让人毛骨悚然。极权政府好歹还要走个逮捕的过场,而你崇拜的这种「社会暴政」,是直接把人按在下水道里淹死,还要在上面踩上两脚说「这是我的私人地盘」。
你连「自由」的边儿都没摸到,你骨子里就是一个迷恋丛林法则,慕强凌弱的独裁变种。
你不仅自愿给电子极权当尿壶,你甚至还要把暴民砸人饭碗的下三滥私刑,洗白成闪闪发光的自由。跟你这种「把反人类暴行当成权利」来捍卫的野生缝合怪,多说一个字,我都觉得是在给我的键盘上坟..
作为这场解剖的最终报告,我郑重建议各位:
遇到这个物种,千万别试图用人类的逻辑跟它沟通,直接当电子垃圾封锁保平安。
不然,你将会亲眼见识到一个集齐了互联网所有恶臭基因的究极缝合怪:
傲慢又无知的维基百科搬运工、装逼式吊书袋、拿无知当个性、拿法盲当博学、懂点名词却毫无逻辑的概念洗钱犯、鸽子棋手与红鲱鱼批发商、论点被堵死就开始评价你的辩论风格、搬来证人反被证人捅刀、打不过就篡改对方的原话、贼喊捉贼的煤气灯操纵、举证责任转移、立场蒸发、断章取义、理论恋物癖、逻辑拜物教徒、慕强型受虐狂、薛定谔的理中客、流氓般的狂妄、情感阉割的电子太监、毫无脊椎的电子变色龙、天生的极权帮凶与精神资本家、滥用权威却不理解权威、选择性引用、表演型发帖、程序性拖延、判例质量烂出奇迹、被质疑就诅咒对方、换战场最勤、说话最不算数、卑劣的稻草人诈骗、极其油腻的挽尊、极度自欺的阿Q、缺乏人性的生理缺陷、反人类的野生僵尸、满身 AI 塑料味的搜索引擎诡辩家、低智社达患者的自我高潮、全程用虚伪的学术姿态掩护其反人类的立场..
我见过各种各样的互联网生物,但这只绝对是「电子阿米巴原虫」里的艺术品。
解剖结束,盖棺,埋了。
(更正:阿米巴原虫好歹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这玩意儿只有把脸凑上来挨打的本能)
真心覺得會說出「簡體字用戶沒資格談言論自由」的不是蠢就是壞
我看看⋯
1. 解釋了仇恨言論、網路霸凌,取消文化等為何需要被管制
2. 解釋了加拿大或其他政府為何要求平台支付新聞媒體分紅
3. 解釋了私刑為什麼受法律控管
4. 解釋了自由與個人責任/義務,以及公眾安全之間的關係
5. 解釋了為何壟斷型的事業一般被政府所控管,尤其是民生必需相關的通訊、保險等服務
。
含金量好高的一篇文啊
有時候看到某些言論,腦中會有一種「哪裡怪怪的」的感覺。
經過梳理後才知道,原因出在「似是而非」。
「言論自由」其實有兩種。
第一種,是制度上的言論自由。
重點只有一個「政府不能用權力讓你閉嘴。」這是最基本的底線。
第二種,是社會層面的言論自由。
問題變成:
「你雖然可以說,但你敢不敢說?」
當群體壓力、輿論風向、取消文化開始發揮作用,人一樣會選擇沉默。
如果不先把這兩件事分開討論,所有關於言論自由的爭論,幾乎都只是在講不同的東西。
但總有人拿「政府不限制」當成實施取消文化的藉口。
言論自由該是每個人能互相節制,在不走極端的情況下,可以不贊同但不能捂嘴,但現在的社會就是,我不贊同你,我就肉搜你、找同道對你施壓,讓你社會性死亡,當帶上了懲罰機制,言論自由就會往緊縮的方向走。
這會讓理性的人選擇「不說話」來避免紛爭,讓社會往極端方向前進。
我沒想到能在這程式看到邏輯如此縝密的文章,完全擊穿了反方的詭辯
套用一句《1984》作者的話:
“If liberty means anything at all, it means the right to tell people what they do not want to hear.”
「如果自由真的意味著什麼,那就是告訴人們他們『不想聽』的話的權利。」
— George Orwell
自由絕對不是讓暴徒們排除異己的武器
我什麼時候訂閱threads premium了我怎麼不知道
笑死 不要這樣 現在連line都有premium了
脆感覺早晚也會有🥲
很喜歡您的辯論,學養和詞彙之豐富和幽默都令人讚嘆;對方的詭辯就⋯⋯看了很尷尬。我想請教:當今天有人倚杖言論自由,散布「極權政府也沒那麼糟」的認知,導致社會越來越多人自願被極權統治——也就是以言論自由慢性扼殺言論自由,那這樣的狀況,您認為發言者已抵觸嚴謹的自由(傷害社會),還是這就是自由社會必然要承擔的賭注,只能靜觀大眾會不會被這樣的言論煽動呢?
这是自由社会必须要承担的代价,没有别的选择。
你可以想一下,如果你说「为了防止极权,我们必须封杀那些歌颂极权的言论」。那么:谁来定义什么是「歌颂极权的言论」?
今天政府可以说歌颂极权是扼杀自由,明天就可以说批评政府是扼杀自由。为了消灭魔鬼却创造出了更大的魔鬼。这就是饮鸩止渴。一旦你赋予了某个机构「预防性封杀极权言论」的权力,那你就亲手创造了极权。
如果一个野生法西斯天天在网上喊「极权政府好」,那就随他去,这是言论自由。我们只能用逻辑,用真理,用常识去反驳它,把它辩倒。
但如果这个傻逼拿了钱,组织武装暴力去冲击民主机构,那这就是实质性的投毒了。法律必须抓它,抓它是因为它的「行为」,不是因为它的「言论」。
这是波普尔的宽容悖论:
如果一个社会无限度地宽容,那这种宽容最终会被不宽容的人(野生法西斯)所摧毁。但解决办法是把它们辩倒,不是捂它们的嘴。
如果真理辩不过谎言,如果民众依然要把选票交给法西斯,那说明人类本来就配不上自由。毁灭也是一种求仁得仁。自由是有代价的,不想付代价的人,就去跪着好了。
感謝您的詳細回覆!這幾年全世界政治輿論的風氣都很令人憂心,許多人(包括我)原本非常熱心辯論,到後來漸漸覺得喪氣。如果這就是多數人真正想要、或是未經思考的民主選擇,那就看這份自由會將社會帶往什麼方向和結果吧。
“你是不是觉得,只要把一个作恶的过程拆分成一百帧,只要每一帧都合法,拼在一起你就能拿诺贝尔和平奖了?” 我的妈呀哈哈哈哈,牛
首文說「言論自由先是哲學問題,其次才是法律問題」的觀念,即可明白接下來舉例的兩人對話和思想應該不在同個頻率上
果不其然,看到說版主不自建平台是偷懶的那張截圖我直接就笑了,版主那個站在墳頭的比喻很妙,我那看到他言論後產生的微妙不適感瞬間消失😂
我不是他,但我不同意你。
首先我不知道原本在討論的是不是在針對某個別事件/言論,但既然牽涉了言論自由整體的哲學,我就認為可以整體討論,包括最極端言論(但並不包括slander 和 doxxing)我認為一個極懶的論述,就是把「平台應否因為該言論而封鎖對方」和「平台應否因為其言論而封鎖對方」混淆了,前者針對特定言論,後者包括所有言論。所以某平台擁有人心情不好封你言論的問題,不一定要用言論自由來解決,而可以是理由不當,該言論不值得被封等。單純因為要防止前者,就要確立後者是不合理,至少在哲學上。所以我認為最合理的例子應該用最嘔心的言論:某人自述對兒童身體的性渴望及衝動,而且鼓吹其他人視其衝動為合法/符合道德。
我覺得現在整個討論核心在於每個單獨的步驟是沒有問題 ,那麼你所指的整體問題,問題出在哪裡?
言論自由本質是思想自由吧,交流思想需要通過言論,所以如果限制言論,本質是侵犯思想自由。
但思想本身是沒有殺傷力的,或者說言論其實也沒有。
個人覺得,所謂被【肉搜】以後遭到騷擾,真正的傷害是來自具體的那些人,比如明明本來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因為網路看到某個被肉搜後定義的【惡人】,就會在現實生活中去【毆打】或者【干擾】。
本身【肉搜】是沒有【肉體打擊】這個效果的,現實中去實施【騷擾毆打】的才是造成傷害的直接或者真正原因。
而這已經不是【言論】的範圍。
而能夠輕易用【言論煽動】引發實際暴力效果的,通常是那些麼沒有或者缺乏【言論自由】的國家。
如果一個社會本身言論自由和信息自由的程度很高,其實理論上很難有人被輕易【煽動】。
那您認為的「言論自由」是什麼?
如何定義與實踐呢?
我滑threads就是要看這種文,沒有一個字放錯了位子。
誰再給我搞簡中繁中的獵巫,就該啪啪啪的用這篇文扇下去。
盧梭說:「有平等才有自由,因為平等不是完全一致,而是任何差異都不會構成暴力。」
哥從現在開始你是我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