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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廊及電梯大堂屬室內 共 8 條紀錄
主帖子 @tedpa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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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及電梯大堂屬室內公眾地方,法定禁煙區,任何人不得於此吸煙或攜帶點燃煙品,違者定額罰款3,000元。即使煙源於私人房間,擴散至公共區域仍可被控煙酒督察票控。

即是
在家中吸煙開門吹出走廊

一樣照罰

煙源來自私人地方 也構成公眾場所影響..
回覆 @mrsmakk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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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之前公司控煙辦上晒黎都做唔到野,就算明知佢哋係有食煙,就算影響到上下樓層,佢哋都冇執法,唔明佢哋做乜
回覆 @smoker_is_k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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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好難執到法
就好似mtr咁
個個車站都有港鐵職員喺車站食煙
但控煙辦需要通知站長先可以入到去捉人,但站長一見到控煙辦就通風報信,根本冇可能捉到人
我地乘客只可以日日吸2手煙
回覆 @mrsmakk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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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都好無奈
回覆 @tedpa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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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緊幾時先

第二
你有無緊持用滋擾罪 要求檢控

警察常廢事做而說「無法檢控」

2026年新例後

你有無再報過警先..
有無引用條例要求檢控

定是警察話乜就乜
然後當警察啱晒..

警察香港人都是打工仔
多要事不如少一事
最好唔洗煩

不等如警察一定是啱

還是

是睇「你」 引用什麼條例

同政府公務員香港人玩..
唔系佢話乜就乜
他們可以唔想做而老作
或誇大難度等你算

問題

你肯做人證
強要求檢控做被滋擾者出庭

判決權是法庭
唔是控煙辨與警察
回覆 @mrsmakk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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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既事咋,咁我又冇報警,只係1823不停投訴,所以控煙辦有上黎睇,但佢哋話因為唔係當場捉正,又因為係老闆房關門食,只係中央冷氣傳到去其他樓層,但老闆房係私人地方,所以冇權入去搜證,都係勸喻就走左,仲close埋file。之後再投訴都冇人再上黎Lu
回覆 @tedpa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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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例是2026年實施 唔好講「以前」未有新例的情況。
回覆 @miss_dingdin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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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係!D死煙鏟根本就無法無天!日日害人!
控煙辦做過D乜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