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內地女遊客行出馬路邊
被巴士經過撞到
內地女遊客受傷要截肢
巴士司機被判入獄10個月
因為佢著的制服不是警察
咁法官你唔住監倉? 有冇自由,生活質素,已是一大分別
一向如此 什麼3c 瞓教啦 官字2個口 後門任佢走
🤔終身監禁變成終身服務令 應該是一個很重的刑罰 😅
佢就想
判完已經由區院暫委法官跌返去裁判官
連區院法官都坐唔正😔
佢廢者 判返女受害人入去𠳝加賠償姚長官心理傷害即刻升上終審法官
真吾洗立法,借國安法又拉又鎖你班9官有槍有炮邊度夠你鬥呀
如果撞斷法官老母隻腳 ,要點判好呢?
一定要係服務令!
咁樣叫個官比人撞短隻腳,再判個彼告240小時服務令就打和La。
所以自己睇路,盡量小心啲唔好做替死鬼,佢自己撞車結果係人哋死,佢自己咩事都冇
當然黑仔在所難免
其實尼啲案件,又係督察,知法犯法,,唔係應該梗加要重判?
又唔見你對其他人係咁判?係因為佢係大陸人及差佬,所以有特別待遇。唔怪得話香港法律,港人含L
真吾洗立法,借國安法又拉又鎖你班9官有槍有炮邊度夠你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