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好似唔係太接受將 Interviewer 翻譯成中文嘅「面試官」,覺得個名有啲太過高。但又唔係每個 Interviewer 都係 HR
咁你認為應該點樣用中文叫 Interviewer 呢?
interviewer vs interviewee 本身就暗示緊角色不對等嘅關係,理想嘅 interview 唔係面試而係會面,互相探一齊合作工作嘅可能性,interviewer vs interviewee 英文用詞都係達不到呢個理想,但由於「隔一浸」英文先覺得無咁難受。不如直接啲,叫經理/人事部/僱主代表?By the way 香港嘅口語無必要凡事都譯做中文,除非正式書面文件,而既然係正式文件,香港嘅商務語言就直接寫英文,除非中資公司/需要中英並行先有需要諗個中文寫法,咁呢個語境下寫面試官又唔覺得有大問題
如果封信咁寫「誠邀閣下於X月X日X時前來本公司會面詳談」咁就避開咗個身份名銜問題,如果真係要寫,咪可以寫「前來本公司與經理/僱主代表會面詳談」
官係一種尊重,但佢地睇嚟真係當自己係官,係Judge 🤣🤣
🤔 好奇問點解一定要用中文叫interviewer
直接叫返英文
-er 呢個字尾, 只係代表做嗰樣工作嘅人,同「官」字含意相差甚遠
最反映到佢嘅身份同現實,係「面試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