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柯文哲,明日任何台灣人!? 」
有病嗎!?
我今天就算騎斷腿
也不會有人給我三百萬啊
「今日柯文哲,明日所有人」
啊我是說貪污被抓或著正在貪污的人
小草抗議說210萬為什麼判那麼重?
其實這牽涉到上百億不法利潤
法院認定,鼎越開發因為沈慶京、柯文哲等人的不法行為,獲得了原本不應取得的「20% 容積獎勵」。這部分換算成不法利益高達 121 億,法院判決應予沒收。這就是210萬背後的故事
舉例來說:北士科地上權案的爭議,外界認為是柯文哲任內的「三大弊案」之一(與京華城、台智光案並列),利害關係對象是新光人壽。
原本北士科這塊地限定要發展「生技醫療」,但後來被放寬為「不限產業類別」。
當時的權利金底價被質疑低於市價。最諷刺的是,新光標到地後整整 4 年沒有動工(現場雜草叢生),直到 2025 年想將地上權轉手賣給 輝達時,報價高達 107 億元。
江俊彥在法界有**「百億犯罪剋星」**的外號,他過去最著名的案件都是涉及龐大金額的金融弊案:
這就像一個守門員收了 500 元後故意放水讓對方進球,導致球隊輸掉百萬獎金。
法律罰的是**「放水」** 這個行為,而不是那 500 元。
這些行為顯然挑戰「百億犯罪剋星」的底線
財團獲得的不法暴利,就是造成貧富差距的重大原因
這個判決顯然是符合江俊彥法官一貫的風格,跟賴清德無關
想著想著🤔騎飛輪像吐鈔機一樣,錢一直吐出來的概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