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工程主任林文欣對工程一無所知】
【「出事咪有問題,無事咪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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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嚴重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於今(1日)踏入第七日聆訊,聚焦於前管理公司置邦興業的工程管理責任,其中工程主任林文欣的作供表現引發全場譁然。林在盤問下多次以「不知道」、「唔清楚」回應工程進度,甚至自稱「文職」而不巡視屋苑,遭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大法官當面質疑其職責,更引起旁聽居民強烈不滿。
【職責範疇受質疑 自稱文職不巡視水缸】
林文欣於2019年7月起擔任宏福苑工程主任,持有電工牌照逾10年。他曾於2025年4月離職,至同年10月8日重返崗位,目前仍受僱於置邦。林文欣在庭上確認,他是電工羅國瑞及木工李承富的上司,負責處理住戶投訴及公用設施維修招標。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針對宏建閣天台水缸滲漏問題進行盤問。林文欣供稱,他不知道水缸曾出現滲漏,並直言自己從不巡視屋苑,理由是:「我文職嚟㗎嘛」。杜淦堃隨即出示文件,指有頂層住戶曾反映睡房天花剝灰及濕透,質疑這與天台水缸漏水有關,林對此回應:「呢part嘢唔係我搞」。即使面對公眾責任險的意外報告書,林亦表示從未見過。
【工程進度「攤慢板」 七個月招標無進展】
聽證會揭露,宏福苑的消防水缸工程進度極度緩慢。早在2025年3月(即林離職前),工程公司「宏業」已指出部分水掣老化需要更換。林文欣稱他在離職前已進行招標,但直到他7個月後重返崗位,工程才由「駿昇」中標。杜淦堃質疑這段期間工程「攤咗慢板」,嚴重影響消防系統,並追問進度緩慢的原因,林文欣沉默良久,僅能回答:「不知道」、「講唔到」。
對於天台水缸的具體分工,林文欣一度表現混亂。他起初稱不知道是哪家承建商負責加裝水閘,杜淦堃不禁斥責:「喂,你係宏福苑工程主任,天台水缸工程邊個做,冇理由唔知?」
林才改口指維修是由「宏業」負責,而換掣則是管理處負責。他辯稱,「宏業」每週開會他都不在場,亦無人通知他泥水工程何時完工,「我理解係未到我嗰part」。
【下屬違規關閉火警鐘 林稱不知情被諷「廢物」】
聆訊中最具爭議的部分,在於林文欣對下屬工作的掌控程度。杜淦堃指出,置邦兩名工人在協助放水期間關閉了消防系統,電工羅國瑞更因不知情而關閉了連帶影響火警鐘的「刀掣」。林文欣表示對此完全不知情,並解釋他的工作模式是:「有困難嗰啲(同事)至會話我知,冇困難佢唔會話我知」。
主席陸啟康對此大感不解,反問:「咁你做乜嘢㗎?」此言一出,旁聽席隨即傳出陣陣笑聲,更有居民憤怒喊道:「咁你返來做咩?返來坐?」林文欣隨即反駁:「佢做法流程,有啲好kam(奇怪)全部畀我……我哋係咁做,唔係好似你覺得我好似一個廢物咁,有咩嘢出標都係我做。」陸啟康隨後澄清,他理解林有工作在身,但對於工程流程完全不經手其主管之手感到非常奇怪。
【火災當日始知水缸無水 避談責任由保安護送離開】
關於消防安全的監督,林文欣承認自己從未看過電腦存檔中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亦未曾主動追問消防系統的掛牌情況。他透露,直至火災當日下午約2時,他致電宏泰消防工程董事鍾傑文,對方告知因「水缸沒有水」而無法發出消防證書(FS251),他才首次知悉水缸乾涸,但當時距離火災發生已近在咫尺。
林文欣提到,火災發生期間他曾嘗試手動啟動宏仁閣及宏新閣的消防警鐘,但當他想前往宏建閣時,因火勢太大被警方阻止。對於下屬誤關電源導致火警鐘失效,林文欣形容情況「大鑊」,並指如果自己在場定會制止,但他隨即又說出了一句令全場側目的話:「(流程)出事咪有問題,無事咪冇問題。」
下午聆訊結束後,林文欣在多名保安組成人鏈護送下離開中環展城館。面對大批傳媒追問其對下屬工程「一問三不知」的原因,以及是否自覺對火災負有責任,林全程保持沉默,隨即登上的士離去。
目前,獨立委員會已完成置邦五名證人的作供,預計明日將有最後兩名代表出席。
嘩 ISS 都好多盤播!
有啲咁嘅工程主任,用緊佢嘅屋苑有很排驚😌
當做件垃圾亦都覺得攞正牌,好大條道理嘅時候,咪就係災難源頭。
由始至終嗰種價值觀咪就係圍繞緊「搵食大撚晒」 「我都係打份工啫」 「搵食啫犯法啊」
黃子華做嘢真係棟篤笑嚟?
周星馳問一句:明明係悲劇,點解你哋會覺得係喜劇?
如果監管有效,呢啲垃圾一早已經被問責炒魷。反之,呢啲垃圾都生存到,即刻代表監管更垃圾。


咁多座樓嘅驗樓報告都無公開,就話要拆晒七座,拆樓標準係邊?
跟住而家仲將居民真金白銀買返嚟嘅屋「永久刪除差餉估價」,係憑咩理據?
仲有點解四川地震前後政府用公帑捐咗成百億,但係而家政府就用市民捐俾居民嘅善款同保險賠償當政府錢咁買宏福苑業權? 點解政府唔係公帑全資去買? 善款同保險賠償應該俾返居民.
政府處理危樓(危險建築物)主要以公眾安全為首要考量,採取「業主負責、政府介入、事後追討」的機制。當樓宇被鑑定為即時危險,政府會要求業主限期內拆卸或加固;若業主未能跟進,政府會採取強制行動封閉、拆卸,並向業主追討工程費用及相關罰款。
政府部門疏忽,係引致火災成因之一,成間屋俾火燒,仲講業主負責?
仲有到而家都未公開八棟樓嘅詳細驗樓報告,帶幾座損毀較少,點解要拆? 拆樓準則係咩?
「廢物」這字眼高舉了你。 廢物都可以循環再造。 「人渣」會合適些。
所謂聽證會,錯漏百出,根本是没作為,所謂尋出事實真相,你相信會有相關人員負上責任嗎?
香港做嘢夠大聲就得㗎啦
只要你夠大聲,敢出聲
就可以將啲工作,責任推俾其他人
自己使乜知,使乜識,使乜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