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要留意啦!】
《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已經刊憲,新一項控煙措施由今年4月30日起生效,政府將進一步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簡稱「另類煙」),當中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及草本煙。
在公眾地方吸食或攜帶已啟動的另類吸煙產品,會被視為管有並且違法,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管有超額另類煙或作商業用途,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資料來源:巴士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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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已經刊憲,新一項控煙措施由今年4月30日起生效,政府將進一步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簡稱「另類煙」),當中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及草本煙。
在公眾地方吸食或攜帶已啟動的另類吸煙產品,會被視為管有並且違法,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管有超額另類煙或作商業用途,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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