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時任職消防員的34歲男子,涉嫌於2021年在荃灣一間服務式住宅內,以節省餐廳開瓶費為藉口,誘騙女網友上門後以藥物「1,4-丁二醇」將其迷姦。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裁定強姦罪成,特委法官郭棟明今日(30日)正式宣判,重申被告利用公眾對消防員「高尚職業」的信任預謀犯案,且在求情信中對受害人毫無歉意,性質極其惡劣,遂判處被告入獄8年6個月。
現年34歲的被告陳鈞濬,被控於2021年7月9日至10日,在荃灣青山公路「汀蘭居」一房間內強姦女子X。案情指,被告與事主X透過朋友介紹相識,案發當日被告聲稱欲與事主品嚐白酒,但為節省餐廳開瓶費,建議到其租住的服務式住宅由他親自下廚。事主不虞有詐到場,飲用被告提供的白酒後隨即感到暈眩並失去意識。翌日凌晨醒來時,被告坦承兩人已發生性行為。事主雖僅存零碎片段,但憶起過程中心中曾呼喊「唔好」,返家求助後報警。
現年34歲的被告陳鈞濬,被控於2021年7月9日至10日,在荃灣青山公路「汀蘭居」一房間內強姦女子X。案情指,被告與事主X透過朋友介紹相識,案發當日被告聲稱欲與事主品嚐白酒,但為節省餐廳開瓶費,建議到其租住的服務式住宅由他親自下廚。事主不虞有詐到場,飲用被告提供的白酒後隨即感到暈眩並失去意識。翌日凌晨醒來時,被告坦承兩人已發生性行為。事主雖僅存零碎片段,但憶起過程中心中曾呼喊「唔好」,返家求助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