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起警務處app舉報左個好乞人憎阻晒成個通道嘅違泊,有相有日子時間,證據確鑿,但收到嘅回覆係:
「就你所提出的舉報屬違例泊車事宜,非此舉報平台可跟進的交通違例事項。根據現行法例,警方不能就一般違例泊車於事後向相關車主補發定額罰款告票。」
但google ai 嘅回覆明明就話:
「這項説法並不完全準確。根據香港法例,警方不僅可以現場「抄牌」,亦有權在事後向車主補發告票。
1. 法律依據與程序
根據 第 237 章《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警方處理違例泊車主要有兩種通知書:
現場告票(表格 1):即俗稱的「黃氣」,由警務人員或交通督導員在發現違例時,直接交予司機或固定在車輛上。
事後通知書(表格 2):若違例現場未發出告票,警務處處長可在違例日期起計的 6 個月內,向車主寄出「定額罰款通知書」。這通常適用於透過閉路電視、行車記錄儀舉報或電子執法(如流動攝錄隊)錄得的違例事項。
2. 現行執法趨勢
隨着技術發展,警方執法手段已更加多元化:
「就你所提出的舉報屬違例泊車事宜,非此舉報平台可跟進的交通違例事項。根據現行法例,警方不能就一般違例泊車於事後向相關車主補發定額罰款告票。」
但google ai 嘅回覆明明就話:
「這項説法並不完全準確。根據香港法例,警方不僅可以現場「抄牌」,亦有權在事後向車主補發告票。
1. 法律依據與程序
根據 第 237 章《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警方處理違例泊車主要有兩種通知書:
現場告票(表格 1):即俗稱的「黃氣」,由警務人員或交通督導員在發現違例時,直接交予司機或固定在車輛上。
事後通知書(表格 2):若違例現場未發出告票,警務處處長可在違例日期起計的 6 個月內,向車主寄出「定額罰款通知書」。這通常適用於透過閉路電視、行車記錄儀舉報或電子執法(如流動攝錄隊)錄得的違例事項。
2. 現行執法趨勢
隨着技術發展,警方執法手段已更加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