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涉違反法庭承諾披露文件內容,並指勞資審裁處的審裁官為「垃圾」,早前承認兩項藐視法庭罪。高等法院法官歐陽桂今日(4月2日)判處其監禁1個月,即時收押,並須向律政司支付約26.2萬元訟費。
案情指,潘焯鴻早前取得一宗勞資審裁處案件的聆訊謄本,並承諾只作訴訟用途,但其後於2024年3月在Facebook帖文中披露部分內容。同時,他亦在YouTube片段中形容審裁官為「垃圾」,並引導觀眾到其社交平台查看相關謄本。
潘焯鴻其後承認兩項藐視法庭罪。法庭認為其行為不但違反承諾,亦損害司法尊嚴,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判刑後,辯方即時提出申請暫緩執行刑罰,表示將提出上訴,並指刑期較短,若不暫緩,或在上訴前已服刑完畢。不過法官指出,辯方未有準備好相關申請文件,最終拒絕暫緩,潘須即時入獄,其代表大律師回應指會盡快處理。
案情指,潘焯鴻早前取得一宗勞資審裁處案件的聆訊謄本,並承諾只作訴訟用途,但其後於2024年3月在Facebook帖文中披露部分內容。同時,他亦在YouTube片段中形容審裁官為「垃圾」,並引導觀眾到其社交平台查看相關謄本。
潘焯鴻其後承認兩項藐視法庭罪。法庭認為其行為不但違反承諾,亦損害司法尊嚴,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判刑後,辯方即時提出申請暫緩執行刑罰,表示將提出上訴,並指刑期較短,若不暫緩,或在上訴前已服刑完畢。不過法官指出,辯方未有準備好相關申請文件,最終拒絕暫緩,潘須即時入獄,其代表大律師回應指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