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3140504
划了一圈脆,看蠻多人寫
這傢伙後台頗硬,跟當地民進黨議員關係很好。
還有人用他的名字搜尋司法系統,一長串和人肢體糾紛的判決書。
然後似乎家裡也蠻有錢的。
支持黑名單!
但是我比較好奇怎麼落實 ...
買票也不會查也可以請人代購,
票口也幾乎都是查票為主不會有什麼看照片比對。
耳聽受損:重傷害在台灣刑法上(第 10 條第 4 項)定義嚴格,指毀敗或嚴重減損視能、聽能、語能、味能、嗅能、肢體機能、生殖機能,或造成其他「重大不治或難治」的身體健康傷害。這屬於非告訴乃論(公訴罪),處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單純傷勢嚴重即算。
這種人就該嚴懲!前科這麼多次,表示由裡到外就是習慣囂張。
欺負年輕人,即使雙方言語如何,動手就是不對!
恭喜年輕人年終紅包入袋。
一臉就社會底層樣跟人家看什麼棒球?別拿球棒去招呼別人就不錯了…
他前面都沒動手
後面上去我以為要勸架
結果直接被放大招
是說了什麼...
有脆友在現場說
這男的前面就有把女生甩在地上並丟加油棒這工讀生是坦克吧
知道男生99%會動手讓人先錄影保護自己真的很勇敢
真的感到憤怒!!在球場辛苦工作的工讀生,本意是為了維護大家的觀賽秩序與安全,卻遭受到無理的暴力對待,這絕對是任何文明社會都無法容許的行為。
法院認定,蔣犯行明確,且蔣在2021年11月間、2022年6月間騎車,分別因燈號轉換未即時前行以及違規左轉,發生行車糾紛後,先辱罵騎士三字經被依公然侮辱判處拘役30日,以及追上騎士徒手毆打成傷,大罵三字經,被依公然侮辱及傷害罪判處拘役25日。
黑名單壓根不是重點,重點是判賠多少,沒幾個子!根本不痛不癢
告到底啊!場務人員素質真的好,我管他前面是發生什麼大事,動手試試看,我不揍回去我回歸當精子!
他該慶幸他沒生到兒子,不然他兒子應該無肛症(生兒子沒屁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