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孔流血係七孔流血,死係死。兩回事
即係犯法係犯法,被捕係被捕,定罪係定罪;處罰係處罰,
你是對的。但無理由港鐵日日都睇住佢員工犯法而唔做野。
喺香港任何商場酒店或大型地方如果真係發生火災會有廣播同埋職員疏散
如果淨係響咗火警鐘但係冇任何職員或廣播即係平安無事
(早排我公司有個清垃圾阿叔篤咗響個火警鐘 半分鐘就閂咗個火警鐘 幾分鐘內有保安工程部同am到舖頭 十分鐘都冇就有消防員到場
樓主唔知擅自點解?英文又唔知trespassing點解?
緊急逃生門會引發警鐘,後果重大,被檢控有阻嚇作用,條例係非緊急開啟操作緊急設備,最高可罰5000大元,若引至他人受傷可涉及刑事毀壞,危及公共安全罪。
消防處既建議是
只要火警警報響起,寧可使用逃生出口虛驚一場,都不要延誤逃生時間
不過港鐵立場,如果擅自使用逃生出口門,會影響車站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