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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於3 共 7 條紀錄
主帖子 @kong.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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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於3月30日發布了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當中一宗涉及精神侵害的離婚訴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案中的張姓男子在婚姻存續期間,經常以酗酒及打麻將輸錢為藉口,長期對趙姓妻子實施辱罵、詆毀及人格侮辱。更令人嘩然的是,該名男子在離婚庭審期間,竟然當庭發表「女人不打不罵不聽話」的荒謬言論。

法院最終根據內地的反家庭暴力法第2條,將其經常性的謾罵與恐嚇行為明確界定為精神侵害類家庭暴力。憑藉女方提交的微信對話紀錄、影片以及男方自己的證詞,法院裁定准予兩人離婚,並下令男方必須支付離婚損害賠償金,在法律層面上首次清晰劃定了語言暴力亦屬家暴的界線。

這宗案件隨即在內地網絡引發熱烈討論。不少輿論分析指出,施暴者的荒謬言論徹底暴露了其將伴侶視為管理對象的控制型思維,企圖以所謂教育或為你好的藉口來包裝暴力行為,實質上是為了掩飾自身的自卑感與溝通無能。雖然今次法院的裁決具有突破性意義,但仍有部分網民認為現時對施暴者的實際懲處力度依然不足,例如在另一宗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案件中,施暴者僅被拘留15天,難以起阻嚇作用。
回覆 @kong.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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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案件亦促進了社會對性別平等的反思,公眾強烈譴責在2026年仍存在暴力馴化女性的落後觀念,強調這是對人格尊嚴的嚴重踐踏。輿論亦提及男性同樣可能成為家暴受害者,例如吉林曾有身高1.8米的男子遭妻子持械威脅,社會必須破除男性遇到家暴必須忍耐的刻板偏見。

最高人民法院同步發布的其他案例亦進一步釐清了家暴的多樣化形式。除了肢體衝突,長期限制配偶的正常社交、實施經濟控制以至阻撓就醫等行為,均具備精神壓制與人身控制的本質特徵,同屬家庭暴力的範疇。法律界人士提醒,受害人在維權過程中保留證據至關重要,案中女方正是憑藉完整的微信對話紀錄成功脫身,相反湖北曾有女子飽受13年家暴,卻因證據不足及司法執行不力而難以維權。
回覆 @diulasing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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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判剪賓周
回覆 @fkc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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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ru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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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婚姻法
雙方同意並入紙申請離婚後
都要再等一個月冷靜期先可以拎紙
而單方面離婚要告上法庭
法院判唔離婚就要等三至六個月先可以再上訴

如果判唔離
可能等待期間某日因爭執下錯手激情誤殺
都唔出奇
回覆 @the_formless_way___188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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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asbeer_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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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kiobss 好彩我未結婚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