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東區傳出隨機撞人事件
25歲徐男稱不滿行人低頭滑手機
報案人控訴,接連幾天被同名男子突然用力衝撞,25日上午發現該男,上前理論卻反被對方踹,立刻報警
警方調查,涉案的男子辯稱,不滿行人邊走路邊低頭滑手機,就故意不閃開,才當場撞上,報案人則正考慮是否提告。
律師建議遭遇類似案件可如何處理 》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00657
有錢的25歲房東吧
整天沒事幹 找人撞
反正錢花不完
想撞多少人就撞多少人 真爽
其實我蠻期待這種人來撞我的
但通常他們不會撞有健身的人
是看到滑手機的就
預備備,go
就決定是你了 傑尼龜 使用頭槌
如果走路的行人都互不相讓,互撞之後有一個體積小的吃虧說他被撞,這樣誰對誰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