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鄰國上映要送審可以理解,
但是微博貼文完全可以自己選擇要發或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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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那些在十月一號發文慶祝他國國慶的藝人,我們知道你有苦衷,但我們也有無法支持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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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一部電影也就罷了,但這部片已經是華語片的票房指標,承載了這麼多台灣人的情感投射與購票支持,如果沒有台灣人給了你們7.5億台幣的票房,你真的有底氣在這麼多亞洲國家上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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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絕對比盜拍電影內容更值得官方的一句回應跟安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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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把所有事情混在一起要大家通通抵制中國台商跟中國貨,這種滑坡邏輯就沒什麼好溝通的。
關於底下有人在講說片商跟劇組是被中國佔便宜吃豆腐。
我是覺得片商在中國社群上的宣推有更適合處理方式,不覺得完全被害跟無關就是了。人家那些年也沒有在微博討好(送審被中國刪減可理解,但導演因為遭到官方刪減,選擇完全不去對面宣傳),一樣在中國賣座超過兩億。
https://www.yahoo.com/news/%E9%82%A3%E4%BA%9B%E5%B9%B4-%E5%A4%A7%E9%99%B8%E7%89%88%E6%9C%AC%E7%95%AB%E9%9D%A2%E5%88%AA-%E4%B9%9D%E6%8A%8A%E5%88%80-%E4%B8%8D%E7%99%BB%E9%99%B8%E5%AE%A3%E5%82%B3-133112478.html
說實話,看到《陽光女子合唱團》在對岸上映被貼上「中國台灣」的標籤,一開始確實有點受傷。畢竟在馬來西亞、澳洲甚至香港,大家看到的明明都是正正當當的「台灣」。
但後來轉念一想:文字上的便宜隨便他們佔,作品裡的靈魂是帶不走的。
如果這部片真的能在對岸橫掃市場,甚至衝進他們影史票房前十名,那才是最狠的。因為不管他們怎麼稱呼,未來他們的票房排行榜上,永遠都會有一部來自台灣的電影。
當對岸觀眾也為劇中主角決定放棄監護權的那份溫柔與掙扎而落淚時,台灣的創作能量就已經深植人心了。我們跟你們不一樣,也不需要爭辯,優秀的作品就是最好的證明。🎬
關於可以選擇自己要不要發,我認為實務上並不成立!
當台灣片方把中國發行權賣給當地的發行公司,宣傳主導權通常就移交了。
台灣的導演或製片人,往往連那個微博帳號的密碼都沒有。如果要堅持不發,那合約就違約,電影就不能上映,甚至可能面臨鉅額賠償
如同第二段的邏輯,跟那些去中國發展的歌手一樣,你可以發,你有再多苦衷,但大家也一定會對你表達不滿,這就是必須承擔的後座力。
認同你說的,既然選擇進入那個市場,這就是片方必須承擔的商業後座力。
但我認為該負責的是「簽合約的資方」,而不是讓這幾行字抹滅全劇組幾百人的努力,該要求的是制度上的合約監管,而不是讓情緒毀掉台灣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影視人才。
我希望請大家還是理性一點,某些人的NPC發言我真的看不下去
在中國是沒有合約精神,你們有看過我們香港的中英聯合聲明嗎?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更該要求「台灣內部」的制度要與時俱進,讓資方在面對這種流氓市場時,必須在利潤與尊嚴間做出更慎重的商業評估,而不是讓第一線的創作者成為政治博弈下的犧牲品。
脆 誰是先知型🤔
都沒看陽光的...請接受
動圖帥哥😃的掌聲🤣👇
愛的鼓勵👏👏
今年做過最後悔的事
就是花錢進戲院看這部片
早知道我還不如再去多刷幾次大濛
大濛還沒還本,應該還缺8000萬,真的很需要大家(拍片耗資9千萬需要1億8千萬票房還本 🥺
真的可悲,拿台灣人的錢踐踏台灣人的國格,不幹譙對不起自己
體諒體諒!🙄
每次遇到這種破事,粉絲都會要大家去體諒他們,但下次還是會再發生!
是台灣人就天生比較賤、沒價值嗎?
我一開始就堅持不去看,我就不覺得會一直用陳意涵這種貨色的導演會多好,果不其然!整團一起膝蓋退化!
以前在 ptt 的五月天版,看過類似的說法,說什麼體諒五月天啊…我說的是二十年前
拿補助、靠臺灣票房撐起來,對外卻改口用中國台灣,真的很難不讓人失望!市場壓力可以理解,但基本尊重不能丟,不然支持者只會越來越心寒…
這種改寫劇本的,我本來就不愛看;可是沒想到導演除了改寫劇本,連國家都改寫了!!
要去那邊上片就是這樣....唉,補助金還是....
這種戲的題材為什麼可以在中國播?中國官方可以接受這種劇情?也是蠻奇妙的
幸好我從來沒有想看過,我都去刷動物方城市2跟魔法公主😂
其實這種片到底要情感支持些什麼⋯
美化犯罪者?
跟角頭流氓如出一轍,
一開始就沒打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