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他的道歉說明後,以我淺薄的理解能力聽起來就是說:統一當初租借亞太球場只有球場內部設施而已,球場外面的飲食攤位經營權都還是屬於市政府管理。所以一切都需要按照法規進行投標招租的方式。開幕三連戰因為市府還沒完成投標招租作業所以先協請之前在台南球場跟統一獅有簽約合作的攤商來做營業!之後還是得按法規來做投標來爭取擺攤的機會。這是我對於所謂的體育局發的道歉文的理解。問題就是市府明知道統一將承租亞太球場後明明就可以早就規劃招商計畫了進行投標招租了。哪可能會來不及還叫之前統一球場的那些攤商來支援。然後看到開幕三連戰的票房首日23500人然後在平日還有七千多人那麼不錯的情形下,才在說要評估來進行場外的攤商投標招商作業。這樣的說法難怪會被說成在割稻尾。以上僅屬於我個人見解不喜勿噴。
這就是惡房東的概念啊!
看這三場場外攤商生意好,所以打算緊急收回來自己收租金不是嗎?
因為不知道他們的合約內容到底簽的是如何所以我們沒辦法做這樣的判斷啦。
這麼大的商機當然要留給黃市府的樁腳享用,大家不要搶
所以開幕兩天是臨時授權。未來21場要公開招標。請問開幕日期是臨時決定的嗎?所以來不及公開招標嗎?
看起來只是篇官方制式的新聞稿,沒有任何的歉意。官啊兩個口吧!
so what🤬是黃市長要出來道歉吧!體育局只是打手
有道歉跟沒道歉一樣,只會說跟球團溝通,然後什麼方案、怎麼溝通,都講不出來
這內容看起來比較像是把事件始末說清楚的聲明書怎麼看都不像是道歉,是我會錯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