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有勇有謀,仲要係重要嘅見證人,多謝你🙏🏻
黃big嬌幾時先肯死出嚟講兩句🤬🤬🤬🤬🤬🤬

唔明講左咁耐仲唔拉佢,究竟保皇黨係咪可以橫行霸道🤬
阿議員身有屎,可能自己都收唔小落袋,宜家比精靈婆婆爆左出嚟啦,仲唔快d去查佢
助訟、包攬訴訟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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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代他人支付訴訟費用的行為(俗稱「出錢打官司」)涉及「助訟」(Maintenance)及「包攬訴訟」(Champerty)兩項法律概念。除非符合特定例外情況,否則這種行為在香港可能構成刑事罪行及民事侵權。
以下是相關後果及法律規定的詳細說明:
1. 法律定義與刑事後果
根據香港法律,干犯助訟或包攬訴訟均屬普通法罪行:
助訟 (Maintenance):指一名與案件無合法利益的人,向訴訟的一方提供資助(如金錢支援),以鼓勵或協助其進行訴訟。
包攬訴訟 (Champerty):是助訟的一種特殊形式,指資助者與訴訟人協議,若訴訟勝訴,資助者可分得訴訟追討到的部分財產或利益(即「分紅」)。
刑罰:一經定罪,可處以罰款及監禁。香港法院曾有相關定罪案例,強調維持司法公正及防止不當索償的重要性。
呢單天價維修費,佢都唔知食咗幾多啦,嗰3萬蚊律師費濕濕碎啦
仲講咩兩句吖...基本上呢隻姓黃既賊婆"若果"喺"正常社會下"一早就應該係作出拘捕啦~
逃犯又點會自首吖,殺咗一個人嗰個都唔會啦,何況係呢條民賤聯big guilt
咁明顯嘅證據,佢依家仲係逍遙法外,擺到明係包庇啦!打壓政見異議者就不遺餘力,蓮坐、莫須有等無所不用其極,依家呢?唔怪得聽到唔少人話,成個架構已經爛無可爛啦!🤬
好囉。黃big guilt 俾人而家擺上枱。 睇吓個正苦仲做唔做嘢。
陳克勤回應下啦!絕不辜惜好似係你講㗎喎?咁係咪應該要做啲嘢喇?
拉佢?
佢地諗計攪D勇敢take action 既人就叻。
有個最近俾人控告嘅商人,拉佢根本就唔係騙資助,而係用騙資助案件做恐嚇,叫佢呢段敏感時間潛水直至完咗調查
而對佢威嚇呢個指控,當時有好多公司都做緊,有好多仲係當時賺到啪啪聲嘅公司,問題只係佢知但佢唔搞你住,有用時候先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