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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福苑聽證會究竟 共 5 條紀錄
主帖子 @nepenthe2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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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聽證會

究竟邊個環節出了錯?邊個講大話(錯野)

聽證會第三日,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澄清不少質疑,包括2024年10月28日巡查時未發現發泡膠貼在窗戶上,以及審查組巡查即日才通知、承建商不夠時間在棚網上做手腳等。但翻查首兩日的杜大狀的陳詞及居民證供,似乎與今日政府大狀的澄清有出入......? 如果,獨立審查組9月已經見到發泡膠板貼在電梯大堂窗戶上面;如果,抽查棚網時是由承建商自己剪樣本,那政府大狀今日為獨立審查組的澄清是否仍然有效?

(當局最近速度夠快,聽證會逐字稿有得即日睇,呢點值得讚;p)

2026年3月24日的聽證會紀錄本
P14(圖片1)
孫靖乾:其實佢哋喺 2024 年10 月 28 日咧,其實係因應就使用呢個易燃發泡膠板嘅投訴,係有去宏福苑作出一個現場嘅視察.......咁加上當時喺 10 月 28 號嘅巡查嘅時候咧,或者視察嘅時候,其實嗰啲相關嘅發泡膠板仍然尚未貼喺窗户上面嘅,當時係未貼上去......
(留言續)
回覆 @nepenthe2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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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圖片2)
孫靖乾:ICU 嘅人員喺 20…喺 2024年 11 月 18 號嘅現場視察係、只係選取比較方便觸及嘅位置去採樣一個棚網嘅樣本,係令到 RI,即係話呢個註冊檢驗人員,或者 RC 即係註冊嘅承建商較多機會去干預嗰個測試結果.........實際上係咪有足夠時間可以做到所謂的“做手腳”嘅行為?........

P37 (圖片3)
杜淦堃資深大律師:你講唔講到你嘅單位個窗係大概幾時封咗㗎?
謝女士:我睇一睇手機。我睇番應該係 2024 年 9 月 30 號左右嘅時間。
(之前提及發泡膠封窗)

2026年3月20日的聽證會紀錄本
P8-P9 (圖片4)
杜淦堃:想轉一轉去睇下 ICU 嘅回應,大家琴日聽過 ICU 處理呢件事上高有一位古小平先生(音),佢喺 9 月 25日去到現場,佢見到發泡膠板標識為 CO2 生態健康地暖板,存放咗喺地面層,亦都見到貼咗喺電梯大堂個窗户上高嘅。
回覆 @phyllislohk
❤️ 2
逐字稿係用AI出,如果律師付費係現場即出文字,公眾就當晚免費網上睇。
回覆 @nepenthe2__
❤️ 3
不過眾所周知,法律是一場文字遊戲,當中孫大狀指「未貼喺窗户上面」,是否講緊無貼於投訴者窗戶上面呢?另外孫大狀今日只說11月巡查但沒說10月巡查,又是否代表11月巡查時是由ICU決定剪棚網的位置呢?綜上所述,本人理解有誤也有可能,只待之後聽證會解惑!
回覆 @nepenthe2__
❤️ 4
2026年3月19日的聽證會紀錄本
P35-36 (圖片5)
杜淦堃:而 ICU 喺 2024 年 10 月 28 日係進行咗一次調查,當日咧,ICU 係對宏福苑其中一座大廈嘅屋頂啦,同埋底層棚網進行調查.........古小平先生喺佢第一份證人陳述書第4834 (i)段,佢就咁講嘅,佢話“承建商隨後喺屋頂剪咗一塊棚網,疑似較小風力嘅角度性測試”,佢話“首次測試中,觀察到棚網燃燒 10 秒後着火,承建商隨後用同一塊棚網進行了兩次重測,去證明其耐燃性,負責人冇發現任何問題”

P37(圖片5)
杜淦堃:古先生嘅證據就講到今次嘅巡查裏面,ICU 要求6 承建商喺 C、E、F、G 同埋 H 座、各座剪取 12 塊小型棚架樣板用打火機去燃燒,再次檢7 測後,佢哋嘅結論都係“沒有特別問題”。古先生嘅證據亦都指出,6 座大廈嘅測試都8 係大廈底層或者屋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