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欲終結出生公民權
有公民團體對此提起訴訟,辯護律師王德棻本身是台裔移民第二代,父母親在美國求學期間生下她。
川普親自出席最高法院言詞辯論
川普政府認為,許多外籍孕婦特意到美國待產,造成生育旅遊亂象,違背當初《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立法初衷。
因此主張,無合法身分或持短期簽證的父母,子女即使在美國出生也無法取得公民身分。
🪪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01754
美國的移民法需要大修改, 兩百多年前鼓勵移民的法律已經不適用現在的美國社會。
的確,birthright citizenship is covered under the 14th amendment
全世界最有錢的國家, 非法出生就享有公民權, 這樣的誘因實在太大了。 應驗的一句話, 頭對胎很重要
如果是父母在當地長期定居且有簽證有安定工作那種的還有議論空間,只是孕婦去旅遊剛好小孩出生在那裡也算實在太扯了
我如果是美國人我也會主張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