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請教…一個女人要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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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個女人要湊2個小朋友,然後搞緊離婚,對方只係願意比HKD7500,合理嗎?
雙方都有番緊工既。男既怕比多左錢會益左佢…
有一個小朋友有先天性疾病,需要長期覆診
2個小朋友都under 4歲
結婚期間係有請工人去照顧小朋友既,離左婚之後應該係要女方自己搞掂。
男方只願意比7500一個月,唔要撫養權
佢唔想打官司,打官司要十萬,佢叫女方出錢去打。如果唔想比官司錢,直接7500唔好煩
女人有能力的話,唔好為錢煩…
自己努力賺錢養大2個,仲開心…
7500 有係bonus, 冇就算 …
(過來人)
朋友老公比$1500( 個官判)
佢後期多數比$500
你話夠唔夠?
其實就算判左都可以唔比
或比小
女人⋯ 始終都係環咬緊牙根自己搵錢養大🙂↕️🙂↕️
離婚 要做一份資產審查 個法官會睇 再睇吓合唔合理 唔合理係有機會要佢俾多啲 同埋而加冇得話跟邊個 因為係只有共同撫養一個人係監護嘅一個人係探視權 如果你其中一個小朋友先天有問題嘅話可以考慮離婚搵社工幫你手申請綜援咁小朋友會有殘疾資助
打官司啦
今時今日嘅香港通脹到咁
7500一個月養自己都唔得啦
有樓? 就分一半財產!
除非佢係公務員
如果唔係。。。好多離咗婚,之後贍養費都係會唔比。。。。😵💫
對方搵五萬,
視乎過去對方俾幾多出嚟養家,
法庭會盡量跟返以前屋企生活水平來調整判決。
建議你攞一萬幾千出嚟搵律師幫你計吓正常你可以要求多少贍養費,
如果每個月可以收到比$7500 多一萬幾千嘅贍養費,
當然值得攞十萬出嚟請律師上法庭俾官判。
咁一人湊一個囉。全職照顧兩個小朋友起碼要兩萬,男嘅除非搵五萬蚊以上如果唔係邊畀得起兩萬蚊。一人湊一個大家都可以搵自己屋企人親戚甚至新男女朋友幫吓手照顧一個小朋友,咁都可以捱到過去
煩係離婚後要任何一方比錢嘅都係冇能力嘅人,唔好道德綁架,仔女唔係任何一方要生就能生,最終要生嘅係女人話事,男的女的都係衰人。
重點係對方比唔比得起,如果你覺得75000先係合理,而對方比唔起,其實都係無意思
無法一概而論,需要考慮好多因素:
1. 小朋友年紀及特殊需要
2. 雙方收入
3. 雙方賺錢能力
4. 對方是否有額外經濟需要(例如其他婚姻的子女需要供養)
等等
可以考慮申請法援
可唔可以問下,$7500係淨包日常衣食住行
定包埋讀書,興趣班,醫療等等?
Same same 雙方都有返工,我都係湊兩個 $8000/月 包哂所有野 🤦🏻♀️
原先會再上庭打 但真係身心都疲累 到最尾我收$8000算
原先只肯俾$6500🙄去到做調解都係只肯俾$8000
建議寫哂兩個小朋友一個月既開支,除2
咁就係佢要承擔嘅共同撫養生活費!
留意返呢個同贍養費係唔一樣!
我就淨係要返生活費,贍養費一蚊都唔要
太少。最後一次過攞多啲,睇好多case啲賤男之後比比下就唔會俾
如果係大小小嘅小朋友要出街食飯,係唔夠錢用嘅,還有其他kit lit cak luk講唔到咁詳盡,你前妻要倒貼。
我參考我童年時嘅消費作出呢個講法。
我只係用現時一般人開支來做準則。
主要視乎男方收入好關鍵,如果你同佢調解,法官會判調解個數目機會好大,如果佢收入高而穩定,可以等法官判
無話合唔合理,都係雙方你情我願,夾唔到就等官判,呢個世界永遠無合理,你嘅合理可能係我嘅唔合理,你條線放去人哋度永遠都無合理。
無話合唔合理
因為現今制度下就算合官判75000
佢唔比你都吹佢唔漲
搵幾多都無用 比幾多都無用 。
一陣話失業就唔洗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