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哋連日訪問《給十九歲的我》兩位主角阿聆及阿佘,兩人均表示新聞當日才知道電影正式參展,亦不同意電影再次放映,阿佘稱:
「即使獲獎其實對我們沒有好處,有機會令到人們對呢套戲愈來愈好奇。我明白這套戲傳遞的訊息十分有教育意義亦發人深省,但有些回憶還是把它留給我自己吧。」
問心嗰句,如果張導演一開始拍嗰時就同所有同學講明套戲會攞黎公開上畫同參展,你估班細路女肯唔肯拍?
拍左先算,剪左先算,上左先算 -> 呢十二個字完美解釋左呢班人嘅諗法,總之先夾晒班女落坑先,拍完之後米已成炊,就算我反口,到時你地奈我咩何?
我唔會質疑套戲嘅質素,只係用呢種手段,真係好令人齒冷。。。。。。
請問可否找律師告到佢甩裙甩褲,或者,佢地早有預備?
未得人同意,但簽左家長同意書未?
就算當時家長同意,而當事人反對,是否無效?
好簡單,兩位當事人反對咪剪哂佢地戲份咪得
吾知東張西望陸大狀可否解答呢?
唔係個個都真係想重複又重複提以前既事
好多人真係有惡意 去嘲笑 去玩弄
成年人更加對佢哋有既定印象
但偏偏 諷刺的就是學校 導演 有名譽 有地位既人 卻欠缺同理心
更沒有去保護
佢哋眼中的「小朋友」
這是令人憤怒及覺得可恥!
係,好多人繼續誤導其他未睇過嘅人,話因為班女被揭疑似做雞/援交又收兵被拍到,所以唔同意公映。
好多都係張導旁白講得太誤導性,好多時中學勁多是非,好多同學之間無中生有,但好多老師同社工就信晒⋯⋯⋯⋯⋯
相信好多90後成長嘅人都有啲經歷過被同學同大人誤會有做援交或其他不潔關係。
呢單嘢搞到香港嘅導演以後好難拍以人為主題的紀錄片。
以後仲有邊個會信啲導演?
喺🫠喺咁講啲人會愈嚟愈好奇
同埋佢地應酬無片酬.…架…嘛
咁即係比人賣咗個故事 獎同名譽就人地拎晒。受害嘅就喺佢地🙈
其實唔單止導演有問題,拍攝團隊有問題,學校本身都有好大問題,點解一間學校唔係去好好咁保護自己嘅學生,容許啲咁嘅事發生。
成件事始作俑者就係間學校。
阿佘稱:
「即使獲獎其實對我們沒有好處,有機會令到人們對呢套戲愈來愈好奇。我明白這套戲傳遞的訊息十分有教育意義亦發人深省,但有些回憶還是把它留給我自己吧。」
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