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的判決就是個笑話,同樣情形別人判有罪,她的判決說那是她的薪資不是助理的,所以不是貪污。不服但判了就接受,標記恐龍法官!
講句笑話,法官跟檢察官屬於有權無責,之前有看過別的地方聊過AI取代法官的事情,反正都不用負責,看到很多法界人士崩潰說有負責,問付了什麼責任,答不出來或問a答b,就知道法界都是些什麼人居多。
一審輕判5年,檢察官不服、上訴。
二審重判20年,柯柯不服、上訴。
三審最高法院判決無罪,不得再審。
三審不會做判決...三審只會告訴你要不要退回去重審
對,明哲保身。找了一個很容易推翻的理由 給二審決定
不是啊 判超過20年 合併執行才變17年 反正繼續囂張只會多送幾年
這樣判還能接受啦,接下來還有五大案,每一案都17年,就準備送終了
五告北七的說法 高虹安被起訴一條
柯文哲有四個罪名!
而且高虹安二審也不是無罪他還是個罪犯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