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給十九歲的我》於海外上映一事屬發行商決定,導演事前並不知情。希望發行商能尊重片中學生的意願,盡快將電影下映。
會唔會係曾經出現過所謂「秘密協議」呢?又或者係已經「買斷」左比發行商?
呢啲唔駛「秘密協議」,片主和發行商之間必然有合約,但傳媒從來無追查合約內容,只係針對導演,講到好似片主係張婉婷
我明你意思。但「駛唔駛」同「會唔會有」,可以係兩種截然不同嘅概念,所以我會對呢樣野有懷疑,就咁提出左問題了(我強調我並非反對或質疑你所講嘅觀點)
其實片中邊位唔想公映,咪cut 走晒佢啲片段完全1秒都冇
剩返願意公映嘅人嘅片段
如果片中所有人都唔想公映嘅話,咁就冇辦法啦
直接向海外反映好過,同呢個香港發行商講良知?得既上次就唔會攪到咁大先剎得停
張導演點講一件事,部電影製作團隊係有份去烏甸尼斯影展,唔係單係導演,咁有冇可能完全唔知,又或者聯合導演,個位郭大先生話拍左先,佢呢期應該冇作品上映,又可以咁巧合全隊人湊一齊去既?
唔否定發行商呢個決定,不過張導演是否唔知就......
全球發行動係英華定仲係高先?如果係後者,winnie有冇咁傻呀?未同學生傾好又再黎一劑?
邊個決定都唔緊要,有心嘅就一齊叫停佢,如果唔係都只係幫凶。
個投訴嘅女生性格差
佢唔肯面對自己過去嘅歷史
同中共想刪除8964嘅歷史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