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係成功抄家,意味著香港嘅資產階級不再受保障,到時全香港嘅有錢人即時會調走晒所有資產,d錢唔再係香港,香港即時大失血
現今的所谓法官,大多數都不知所谓,有法不依胡亂判案→惟有等天收
既然屈到人哋顛覆國家,仲有乜嘢做唔出咩?
香港以基本法為中心,為左為所欲為打橫嚟,用一條法例將香港翻轉,仲話依法治港,根本侮辱緊法律精神!😳
同現今港共政權研究合唔合理?
等於同隻雞討論道德觀點!
普通法係充公犯罪所得
國安法係充公畢生所得
民主自由唔可以當飯食
但起碼保證你碗飯永遠都屬於你個人擁有
按此邏輯,以後被判有罪的,連資產都會被充公,而無需證明同該罪行有關?是否這樣?
充公犯罪所得只是普通法概念,國安法是不同概念,法庭申請只不過係走程序
證據可以做出嚟…. 係人都知佢做乜起家⋯⋯但特衰正虎要討公公開心哦!
我估d諗住嚟香港做生意會覺得安全d嘅大陸商人驚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