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定罪的只有柯文哲跟陳水扁!
你若有證據想檢舉蔡英文、賴清德貪瀆,趕緊學鐘小平議員去法院按鈴申告,沒有請閉嘴不要造謠!
你還是「律師」嗎?司法敗類而已!對,我罵的就是你謝震武,不要臉的賤種。
賴清德有沒有貪污現在「絕對查不出來」,但等到2028民進黨下台以後,答案就會揭曉。
許多白痴說柯文哲貪污,我只問一句錢呢?錢在哪裡?如果按照檢察官的指控,賴清德、蔡英文、陳水扁哪一個沒有貪污?柯文哲賣一張8800元的演唱會票就是貪污,那蔡英文一張餐券要賣50,000,賴清德一個便當要賣10,000,這為什麼就不算是貪污?說個道理來聽聽,說不出來你就是雜種。
我來幫你吧。
如果法院認定品牌溢價 = 政治獻金,這代表行政機關(監察院)變成了全台灣最強大的「鑑價機構」。(行政擴張)
未來所有具備政治、社會影響力的 IP(網紅、名嘴、政治明星),只要跟政黨有任何關聯,他們的商業營收都可能隨時被行政機關定義為「不當對價」而沒收。
這直接推翻了《民法》的契約自由。以後企業跟政黨背景公司做生意,還要先請示監察院「我賣這件衣服 1000 元合不合理」?
「關係人交易」與「法人獨立性」若被法院徹底無視,將會引發連鎖反應。
台灣有無數的關係企業、家族公司。如果只因為「人員重疊、負責人熟識、資金往來密切」就被判定為「虛假商業、實質侵占」,這等於宣告《公司法》保障的法人地位在政治案件面前形同虛設。所有的商業合作都會失去「預見性」,因為只要政府不爽,隨時可以用「實質控制」來定你的罪。
《憲法》第 15 條與第 23 條,是民主社會的最後堡壘。
後果:如果「合法納稅、開立發票、有勞務事實」的營收可以被行政權隨意沒收,這就是行政權對私產的掠奪。這會造成嚴重的寒蟬效應,讓企業界意識到:只要你沾到政治,你的合法資產就隨時可能被「行政定義」變成不法所得。
人家就跟你不一樣,是在鬼扯什麼?人家有收什麼肖像權?轉來轉去還轉到自己的戶頭和小孩的證券戶買股票,到底誰比較扯?
你都可以說你認為的,那為何別人不能說個人認為的呢?
請問別人有做幾千萬的假帳,把政治獻金洗入木可嗎?別人有拿木可的錢去買股票嗎?當犯罪者開始扯別人時,就代表他自己都認定自己有做壞事,在法庭上柯文哲從來不去舉證自己沒做,只會扯別人、罵檢察官、哭著說自己家沒請傭人,你這樣還信的話,我也只能說祝福啦!
不合都市計劃的土地
在市長、市議員、財團聯手下
不該送都審會而送審
彭副市長
都發局邵秀珮
都認罪了
柯文哲圖利一起唱歌喝紅酒
土地開發商好朋友
已經一審判刑確定了。
自己做錯事了 牽扯一堆。不然小草們去提告啊 政治獻金就是有規範 只能用於什麼。
柯文哲用在規範外 就是犯法🥱🥱
你貼文貼到死,都無法改變柯貪污的事實!你他媽的有本事就叫橘子回來證明清白啦!死白目,幹!
人家都依法申報政治獻金
你自己的?
依法申報 依法報銷
你也不申報也不依法報銷
好了啦!難看啦
不是自己會去侵佔自己的政治獻金,重點是政治獻金只能捐到政治獻金專戶用於政治上
比特王這種垃圾,剪這種垃圾影片,也就只有一堆腦殘支持者會信。
彭有收錢,他自己也認罪了
到底為什麼檢查官造孽?辦貪污犯就是造孽?
你們這些雜草已經無知到無可救藥的地步了
都已經當庭認有拿錢了
為什麼還不認罪呢?
鼓勵你繼續罵司法
這樣才能提早二審
加油!
這麼多人,唯獨柯文哲一個,把錢放進自己口袋跟給兒子阿堯買股票。
他們家真的重男輕女嗎?不然怎麼女兒沒有?
他是不能侵佔政治献金.那不是他的
公司的錢也不是老闆的錢
同樣的道理.
政治獻金本來就不是
候選人的私人財產.
就像公司資金也不是老
闆個人的錢一樣。
柯文哲現在為了自身、民眾黨跟國民黨的藍白合作利益,不是就一直大喊:是民進黨政治迫害,是賴清德總統在政治迫害他!
哈哈。
木可公司與競選總部簽約,由競總支付1500萬元「肖像權使用費」給木可,隨後木可公司再匯出約450萬元「肖像權權利金」至柯文哲個人帳戶,就是政治獻金洗成柯的私人財庫,這就是PG為何說她們的錢都在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