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於2023年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原審裁判官李志豪批評被告黃俊樂作供前後矛盾、不盡不實,強調國旗及區旗需要旗桿才可在空中莊嚴地飄揚,被告將旗幟從旗海中扯下,令國旗及區旗不能正常展示人前,削減代表「我國」的尊嚴,裁定黃全數罪名成立。黃俊樂罪成當天不獲准保釋,以索取更生中心及精神科報告,黃當時在庭內痛哭尖叫近1小時,李官在休庭後需把案件轉到另一法庭處理。
及後到判刑當日,庭警欲將黃俊樂帶離法庭,黃不斷掙扎,向母親方向大叫:「媽咪,唔好走住呀!」多名庭警出手控制他,黃就叫得更激烈:「我想見我媽咪!」有旁聽人士激動說:「唔好刺激佢啦!」一名身穿西裝的女職員走進被告欄,指着黃厲聲說:「你而家,即刻,同我落去先!」黃繼續叫喊和掙扎,庭警用力將他扯進羈留室,黃大叫:「唔好呀!唔好推我!」羈留室大門隨即關上,但仍可聽見黃的叫喊聲,有旁聽人士不禁潸然淚下。
法律學者、社工、精神科醫生接受本刊訪問認為,法庭未有充分考慮自閉症人士的處境和需要,未能看見「看不見的障礙」。詳見【專題追蹤:看不見的障礙】。
及後到判刑當日,庭警欲將黃俊樂帶離法庭,黃不斷掙扎,向母親方向大叫:「媽咪,唔好走住呀!」多名庭警出手控制他,黃就叫得更激烈:「我想見我媽咪!」有旁聽人士激動說:「唔好刺激佢啦!」一名身穿西裝的女職員走進被告欄,指着黃厲聲說:「你而家,即刻,同我落去先!」黃繼續叫喊和掙扎,庭警用力將他扯進羈留室,黃大叫:「唔好呀!唔好推我!」羈留室大門隨即關上,但仍可聽見黃的叫喊聲,有旁聽人士不禁潸然淚下。
法律學者、社工、精神科醫生接受本刊訪問認為,法庭未有充分考慮自閉症人士的處境和需要,未能看見「看不見的障礙」。詳見【專題追蹤:看不見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