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好奇如果「男性加害者高於女性加害者,所以男性都是潛在犯罪者」這個邏輯成立,那消防、警察,抑或發生重大天災、攻擊事件中,男性救援者的比例遠高於女性救援者,所以男性都是潛在英雄這個邏輯是否也成立呢?
社會保護女性、敵視男性背後的邏輯在於社會運作依賴中下層男性的勞動與稅收,但他們是大多數,擁有推翻體系的潛在武力。社會一方面要推動他們勞動同時亦防範他們。
為什麼女性犯罪會比男性低?所有的犯罪分為三個種類(傷害他人身體、財富、性),這三項都是針對中下層男性。
真相是女性擁有更多的社會資本,無須透過犯罪來滿足慾望。女性可透過婚姻來向上流動,甚至選擇性交易,但男性除了努力工作之外並沒有其他途徑。
男性體質較強,若然選擇強行性交來實踐以其繁衍策略,女性基本上是無法反抗。但男性的繁衍策略對社會而言並非最優配置:大量繁衍難以確保質素、社會資源被分薄。
社會不希望男性太容易獲得交配權。因此就有了法律保障女性,迫使男性參與勞動,接受女性篩選來獲得正當的交配權。
所以當代社會把男人推到一個極其荒謬的矛盾位置。社會一方面期望你強大,另一方面又要求你卑微;要你勇敢追求,同時又要你懂得收斂、克制。這種雙重標準就像一道解不開的方程式,把男人困在其中,進退兩難。
這種矛盾並非偶然,而是權力話語刻意製造結果男人變成一種既要承擔所有責任,又必須壓抑自身本能的角色。
並不是堆砌一堆學術詞彙就顯得聰明與合理耶。
整段回覆裡面到底有哪些是有相關研究與理論背書?
所有犯罪在針對中下層男性?女性擁有更多的社會資本?男性除了努力工作之外沒有其他途徑?社會不希望男性太容易獲得交配權?法律迫使男性參與勞動?
另外如果順著你的留言
最後說男人必須壓抑自身本能的言論不就正好應證 「all man」的這個說法了?如果所有男人都照你所說在壓抑本能,那如何叫女性不把所有男人都當成潛在犯罪者?而且不論是不是有本能在作祟,為什麼社會需要支持這樣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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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會禁止強姦是因為身體自主權是基本人權,然而你把原因扭曲成了「男性體質較強,強上就能繁衍,但這對社會不是最優策略」接著導出這是為了讓女性握有交配權,迫使男性去進行勞動而設下的保障
2, 把女性在婚姻和各方面的弱勢包裝成社會資本,而因為這些「社會資本」所以女性犯罪率較低,完全是錯誤的歸因和理解。犯罪學的共識是,男性犯罪率較高是與體內的睪固酮相關
3, 男性的強姦目的幾乎都不是為了繁衍,多數的原因只是為了發洩自身的慾望。除此之外,你的留言中也完全把人當成只為了繁衍的生物,完全忽略了人類的情感、道德、自我實現
簡單來說,社會為了減少風險&確保素質,靠著政策、社會風氣來提高繁衍門檻,使男性必須消耗大量精力去達到要求。
而女性天生具有生育能力,且在此制度下為主要受益者,自然不會反對。
台灣少子化這麼嚴重就是門檻被政府玩崩了,大量中產家庭為了生活品質放棄繁衍。
可以麻煩舉幾個社會用來提高繁衍門檻的政策嗎?
另外女性天生具有生育能力在現在社會的主要受益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