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立的法要行政院自行決定實施的日程 行政院決定的 黃又不滿意?
就事論事
消防員的福利和安全設備問題
也是民進黨上任後才有改善
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
我一位很好的朋友的爸爸,就是消防員,我們這群朋友都知道他爸爸是消防員,在馬英九執政期間,因為消防裝備的不足,死在火場中。是我們高三的時候,17年前。
自那之後他就扛起家計,跟我們斷聯,消失了五年。因為父親離世的陰影、爭取國賠不利,扛著生活劇變的壓力,直到後來憂鬱症和焦慮症纏身多年,7年前自殺。
誇張離譜到難以置信😱😱😱
這是什麼樣的決策啊!一群腦霧的行政團隊嗎?
消防法欸,到底還要犧牲掉多少偉大的消防人員
緩衝期5年?
不是不副署就是在一本正經說幹話
可悲。
青鳥:消防員有比台灣獨立重要嗎? 我們有滅火器就好了🤘
三讀通過。五年後實施!
呵那這樣藍白刪的擋的
就做的太好了。
剪片的至少剪出消防法改了什麼,和被質詢的官員解釋為何五年那段吧。雖然五年很扯。這樣會比較清楚緣由
不管理由是什麼?
行政院只有「依法行政」的功能!
五年以後還在嗎?
修法的時候 也是立法院設立緩衝期五年的..難道是行政院自己填上去的?
立法院不會填寫這個!
麻煩您搞清楚,好不好?😮💨
總統每任可以當四年
撇除連任
消防法執行的日期是在下一任總統上任滿一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