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路上都說,柯P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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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都說,柯P會被抓的原因就是A錢手法太粗糙、作帳作得不漂亮,擺明叫別人查他之類的
一直都以為這是政治手段,但今天刷到一個中國會計師也這樣評價柯P的帳目。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 會計專業 的廣大脆友們:
柯文哲那個帳目,真的是所謂作得很粗糙嗎?有沒有什麼非常直白的比喻,可以讓我明白所謂的粗糙到底是多「粗糙」?
又或者其實柯文哲的帳根本沒問題,只是抹黑?
這個問題很白痴,但是我已經疑惑好多天了
另外,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一般的「手法」會怎麼做 (・∀・)
感謝大家的回答😘
或許會有人不懂960+110=960110這種愚蠢的事情怎麼會有人看不出來
阿我真的沒有看出來,我真的沒有想過會有平帳的問題欸,難怪公司的會計一天到晚打電話來唸我,不是重寫就是補交資料🤡
網路上無論是廖震老師或是法律大白話,我覺得他們各自都蠻有道理的啊,畢竟我也不是法律背景、也不是會計背景,我頂多就是覺得那個4百萬的菜瓜布有問題而已🤔
最粗糙的帳目舉例
960收據一張
110收據一張
帳上登打成960110元...
你千萬不要以為我是開玩笑...
甚至不用法律、政治專業
做過生意、看得懂帳的人都知道100%在A錢
下面這些給你參考
柯文哲政治獻金用途:
450萬柯文哲肖像授權金
1400萬做假民調
1000萬拍訪談影片
1400萬簡易競總裝潢
1300萬管理費管總價值700萬的貨
900萬買衛生紙
400萬買菜瓜布
200萬租60萬價值的胖卡
96萬的便當收據只有960+110
90萬租一週的美國車
月薪20萬發給便當錢都不會算的黨工
一張演唱會門票平均成本7524元
幾乎所有競選開銷都要用木可公司過水抽利潤,並且木可公司實質是柯文哲控制。
肖像權套利無限迴圈
一句話搞懂: 把自己的臉授權給自己的公司,再叫競選總部花大錢把臉「租」回來。這招就是把「公眾的錢」變成自己的。
操作手冊分四步:
授權: 柯文哲跟自己實質掌控的「木可公司」簽約,把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
轉授權: 木可公司再跟「柯文哲競選總部」簽約,把柯文哲的肖像權授權給總部用。
付錢: 競總拿民眾抖內的錢,分四次匯了 1,500 萬給木可公司,當作「肖像授權費」。
回流: 木可公司收到錢後,再匯了 450 萬到柯文哲的私人帳戶,其中兩百多萬還轉進了柯家人的證券戶。 包裝後的敘事很完美:競選總部付錢給公關公司,有合約、有發票,非常「商業」。
法院怎麼看破手腳的? 法官壓根懶得跟你吵「你的臉到底值不值 1,500 萬」,而是一刀切進核心問題:政治獻金是你個人的私房錢嗎? 法院的答案很霸氣:當然不是。
候選人只是這些錢的「管理者」,錢只能用在法定的選舉開銷上。
如果照這套「授權套利」的邏輯,那政治獻金法規定的公開透明不就全成了廢紙?所以,不管你的合約寫得多漂亮,錢的源頭是政治獻金,你就不能把它洗進自己口袋。
我知道你是小草,但是就算撇開帳目問題,你們看不見柯文哲的變化嗎?
柯文哲說
我不會成立政黨,我痛恨政黨政治?? 然後轉身成立民眾黨
我柯文哲是唯一一個沒有基金會的政治人物,我永遠不會成立基金會斂財,轉身成立眾望基金會。
我不會官商勾結,更不會私下跟廠商見面。他去幾次陶朱隱園跟88會館??
柯文哲說郝龍斌,屬下貪污收賄,作為長官不可能不知道,如果都不知道可以7414了。 然後他說李文宗跟木可還有端木正做的事他都不知道?
民眾黨很窮都要一直募款很辛苦,然後把選舉結餘款拿去買自己名字的商辦??? 很窮不是應該把錢給民眾黨而不是一直去要小草捐錢嗎???
肖像權用木可洗錢後拿去買股票跟繳學費的事有人講了。我就不說! 你自己想一想吧! 不要說一個人的誠信問題,他連正常誠實說話都有困難。科學、理性、務實是他的口頭禪,但是他連基本的誠實都做不到。
知道為什麼姚立民跟柯翻臉嗎?
一開始姚立名幫他的時候,就是因為民眾黨亂開收據,而且是那種很一般書局的那種收據,每張上面金額都是好幾百萬,要姚立民的老婆幫忙核銷,姚夫妻跟柯說,帳目不可以這樣弄,會出問題,姚夫妻不想蓋章核過,如果出事,蓋章的人要扛,然後他們夫妻就因為不想幫柯亂搞帳目,就退出柯的團隊,這件事姚立民有出來講,都查的到!
後面就是端幫柯亂弄帳目被抓到!
還有最最一開始,柯文折的帳,是民進黨派一個很會處理政治獻金申報的女生(突然忘記名字),幫柯處理,因為柯想要亂弄帳目,被這個女生拒絕,柯就不爽,叫這個女生走,柯才會跟民進黨翻臉的!
你知道盧秀燕也花政府錢跟自己買肖像權做台中活動嗎
那就叫手法細膩
960110這筆大家講到爛了,我再就這件事詳細補一個。
一般查帳的時候因為時間有限,所以我們不會每一張發票和交易都查,所以我們會用抽樣的。
怎麼抽樣?最常見是找這個費用類科目的最大金額的幾筆交易出來抽查,看收據和帳載是否相符(稅抽的時候會抽)。
如果歸類為交際費,一桌聚餐也未必會花到一百萬,那這筆勢必是會抽到,不抽還得有理由為何會計師不抽。
肖像權部分就是很典型的自買自賣、左手換右手。政治獻金專戶的錢受到嚴格監督,只能用於選舉;但一旦以「授權金」名義匯給木可公司,這筆錢就變成了「公司營收」,不再受《政治獻金法》監督。
一般政治人物將肖像授權給出版社或第三方商業機構(例如出自傳、出聯名公仔),如韓國瑜在 2018-2020 年期間,坊間出現大量「韓總」周邊,若經官方授權,收入可歸入個人或其指定的公益團體,但重點是肖像權是無償提供。
也就是入個人帳戶的金額來源不同,一個是賣商品的營收所得、而柯文哲是從政治獻金專戶轉過來。
流路徑是:【支持者捐款 → 競選總部帳戶 → 木可公司帳戶(以授權金/管理費名義) → 柯文哲個人帳戶(以肖像分潤名義)】
所以才會被說手法粗糙到很離譜
(圖片是判決書內容,其中244萬是到柯文哲兒子的證卷戶)
我只舉一個例子:便當費960及110誤打為960110這件事。
首先,在會計上要借貸平衡,所以當你有一筆款項誤打時代表帳目借貸會不平衡。因為借方費用收據會有對應貸方支出憑證(匯款或領款憑證),發票你可以誤打但是你不會連匯款回執或領款憑證一起誤打。
就算退一萬步來說真的一起誤打了,可是你的銀行存款餘額加手上現金也會跟會計科目帳上金額對不對起來。
所以只會發生1、有對應的錢被轉出或領走,導致帳面金額與實際金額相同(盜領)。2、結算時沒有做對帳檢查(會計師簽證疏失)。3、假帳沒做好露餡了。以上不論哪一種都是嚴重的財務事件,這不應該發生在會計師簽核過的申報資料上。
所以,這不是「粗糙」而已,而是根本沒在看的胡搞就算了,還以為別人也不會看。完全把其他人當白癡!
其他還有時樂公司出來證實申報中500萬並非他們承接的業務(公開證明申報發票造假),及尼奧公司出來證實有尚未收到的款項(不知道是結算時應付帳款未清零還是支出憑證造假)這種根本不能發生的錯誤。
我必須要說,粗糙在這時候反而是一個美化過的說法了!
舉手發問!有人可以幫我解答為什麼柯文哲這麼生氣?他感覺打從心底不覺得他自己做錯事耶!
簡單講就是兩套帳啊,自己記內帳給會計師記外帳,會計師只有一堆憑證跟期末現金跟銀行存款餘額,當然憑證有的全部都記,金額對不上的只好自己瞎掰
真要送錢的話,要多轉幾手,並在中間製造合理金流理由。
例如藝術品價值很難合理估計,所以可以由金主(下稱金)先低價買進一幅畫,然後送政治人物(下稱政)。金主方表面上看是以購入價送出,價值很低沒有問題。
然後政拿該畫加其他市場上收來的便宜畫多幅去特定畫廊估價,畫廊老闆(下稱商)整批出個高價收。這時不合理的溢價分攤給多幅,很難說是金的贈畫有鬼。就算找專家鑑定畫的價值,商還可以說我就覺得有價,我傻看走眼又不犯法。
最後金委託商隨便做些事(例如鑑定藏品、當顧問什麼的)付錢給商,表面上看跟贈畫賣畫沒關係,商做的事值多少錢也很難估,總之金把要捐的錢補給商的買畫錢了。而這中間幫忙做事的商要抽頭,金額會略高於購畫價,兩邊數字對不上,被查也很難說是有關係。
你是不是想要聽到,所有的政黨都一樣在A錢,只是柯文哲不會A錢
這樣就可以合理化柯文哲的行為,覺得只判他一個很不公平
柯只是在做所有政治人物都在做的事,憑什麼判他17年
這樣說是不是聽了會比較舒服,所以他說的新政治,他說的垃圾不分藍綠,政治的黑箱,政客的權益交換,拿刀叉吃人肉都可以通通不算數☺️
臺灣人講柯的帳有多荒唐破嘴講整年,結果這串一堆說什麼以為媒體捕風捉影或網友開玩笑。然後原po反而是看到中國影音講了才開始懷疑,我真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政治獻金就變成私產,變成家產,變成豪宅,變成股票,然後要會計師自己想辦法憑空生出憑證核銷,就這麼簡單的事,很難懂嗎?
我懂啊
但我不懂的是,西邊的鎮南宮、東邊的王每一個人的帳都很有問題,但為什麼他們就算被判也沒有蹲很久,只有柯被判那麼重~(撇開陳水扁)
我就只是想要知道是不是柯的手法真的是粗糙到不抓他真的是侮辱自己?還是因為他是柯所以針對他而已?
大家都說手法很粗糙,總是要個對標物讓我比對吧?像別人跟我解釋去對照哪些案子就可以理解不是很棒嗎?
你說誰?應曉薇也是很重阿,徐永明了解看看,李述德為了台北大巨蛋被判貪污罪,根本沒拿到一毛錢
至於搬錢大法要怎麼理解,我建議可以去看《會計師》這部電影。雖然講會計的部分沒有打鬥的多,但多少還是有提到,而且舉了一個很常見的做法。
首先盈餘和現金流一般來說的流向是吻合的,理由很好理解:賺得多進來的錢就多,錢進來的多可以再投資然後未來賺更多的錢;賺得少甚至虧損錢就會變少,可以拿來投資的錢也越少甚至幾乎沒有。
如果發生現金流和盈餘方向不匹配的情況,例如明明公司是賺錢,卻沒有相對的錢流進來;明明公司是虧損,錢又沒變少,那就可能有一些疑慮:你可能塞了不存在或是明顯不合理的金流和交易紀錄進去,去彌補其中的斷層,至於空出來的東西,就被搬到另一個空頭公司裡(可以從供應廠商或是客戶去找是否出現可以的交易對象)。
你不說,我還忘記了。
請問有人知道快兩年了,那盤選總統的政治獻金帳有會計師願意簽了嗎?
端木正因為這事已經退出公會不能執業,一審被判有罪。會計師執照會被吊銷嗎?
問題不在作帳細膩或不細膩,柯文哲就是貪污圖利跟侵佔,這是犯罪,作帳只是他犯罪的手段
雖然我不是會計,有幸在運動認識一群50-60歲擔任台灣上市上櫃公司還有會計師事務所的資深會計與財務主管的姊姊好友們,每一位阿姊都嗤之以鼻說這就是違法!
他那個根本不是洗錢,頂多只跟店員賣掉店內商品,然後把錢放在自己口袋,結果老闆發現貨沒了,錢咧!程度一樣而已
會計師能夠做的,就是想辦法讓行為有一個合法的外觀,如果運氣不好被問到,可以有一套合法的說詞,但無法保證行為絕對合法,這種事實不要張揚吸引注意多半不會被抓到,所以會提醒行為人平時不要做一些奇怪的動作來吸引別人的注意,以免鍋蓋被掀開,遭到調查,運氣不好就因此上了法院,接受嚴格檢驗就不保證能脫罪了。
PG的ATM理財術應該也是經過高人指點,製造金流斷點,這邊領那邊存,把來路不明的錢分批存入或用來還債,最後還是可能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或洗錢罪,只是她尚未被起訴。
實質是賄賂款的210萬拆成七等分,變成政治獻金的外觀付給柯文哲政治獻金帳戶,表面上看起來合法,但經不起司法檢驗,朱牙虎的感謝訊息,成為210萬有罪的證據。1500部分雖然金流可能被ATM理財術或其他手法洗掉,一審法院認為excel檔不能做為唯一的證據,需要補強其它證據,所以二審還是有機會重新再認定是賄賂款。其它演唱會收入,肖像權利金等等都是類似的手法了,擁有一個合法的外觀,但實質上可能違法。
他做的連一般公司會計都無法,明明白白一看就是在A錢
別人的洗錢:
現金交易,不在任何帳務系統留下記錄
柯文哲的洗錢:
以為學別人開個公司就不會被抓
系統上的防護機制全踩了
要比喻的話
就是有人進銀行偷錢
是研究金庫路線
如何不觸發警鈴
拿到錢之後要如何帶著錢逃脫
柯文哲則以為自己只要穿著小偷服裝
走進銀行就有辦法偷到錢
因為他聽說的、看到的電影都是這樣演
我覺得這篇在釣魚,因為稍微對會計有點概念或興趣的人都不可能看不出民眾黨的帳有多爛
開公司 找人頭自己頂多 掛監事
這不是常識嗎 更不用說 一堆收據
收據喔 收據只能做支出費用 而不能抵稅 用了太多就是超額 這就是破綻
好吧他可能真的不懂
回想以前他如何參選台北市長
不就mg149台大醫學研究費
被羅淑蕾檢舉 後來是沒事搞不好是有台大在處理
那時候辦的也是台北市政府啊
這次自己作帳就出事了吧 呵呵
我不是會計師
但他帳冊記錄
比埃及法老王家族關係還要亂且爛
說真的以我一個金融非專業人士
都知道洗錢手法
有用股票,自由港……百百種方式
結果他老婆是找不同ATM匯錢
根本把人當白痴
看那兩口子學歷又台大醫
真的是……
不要再自誇蔥明
專心當醫生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