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曼城各位熱心港人家長、長輩: 其實香港社運同我哋已經過咗好多年㗎喇,收起你哋嘅同情心對唔住在英難民嗰班人唔係香港人而係香港政府 如果你覺得對方好慘、好想發揮善心去幫人,呢份心意係好珍貴嘅。 但係,「幫人唔等於要畀人當水魚」,唔該大家幫忙嘅時候,一定要遵守以下呢幾個底線: 1. 觀察「生活水平」有無反差: 點解一個需要資助嘅「難民手足」,會有錢養名種貓、成身戴住三位數英鎊嘅戒指首飾? 點解佢有錢頻繁換最新款電話同耳機,卻冇錢交租食飯? 如果佢用緊嘅嘢比你仲貴,請你即時收手,唔好再資助。 2. 堅持「金錢不過手」原則: 既然你要派善心,你可以幫佢買超市禮券、請佢食飯、直接幫佢交租畀 Landlord。 但係:絕對、絕對、絕對唔好畀現金或者過數! 一旦錢過咗佢手,佢係攞去買名牌溝女定係營造虛假人設,你根本管唔到,亦唔會係用喺你以為嘅「救急」地方。 3. 認清「救急不救窮」: 嚟咗英國咁多年,有手有腳係應該識自立。 永無止境嘅金錢資助只會養出「巨嬰」。 你嘅血汗錢應該留畀真正努力生活、有迫切需要嘅人,而唔係畀人攞去揮霍。 最後真心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