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時薪用全薪計算沒錯,但沒看到有加班時數,整份薪資單都沒問題,20年退的人資路過!
正常來說每人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為46小時....你這加班時數明顯不合法規了...
投保級距看起來沒問題,加班時薪也ok
你的問題在哪裡?
這串留言暴露了大家都習慣用自己的慣性思考,
沒想過薪資單上面會列時薪而非時數,
也沒想過薪資會拆成兩欄計算應稅和免稅(較多是同一欄)
至於版主,下次要問有沒有問題,建議可以先提出自己覺得哪裡有問題,比較能得到切中主題的回應
本來就該區分應稅跟免稅。
應稅會算在你的所得稅,免稅不會。
有吃扣70元便當錢
跟ㄆㄨㄣ一樣
請假沒上班也會把3000/30=100的當天補助便當100元扣掉
加班費一小時是154.2沒錯,只是有加嗎?
加幾個小時?
前是154.2*1.34倍
第三始154.2*1.67
但此單看不出來有任何加班
所以沒問題.
加班時薪的154.2是全薪除以240得到的沒錯,從這點來看公司沒有惡意分項目來規避加班費的計算基準👍
但是若沒有根據加班性質乘上對應的倍率給付的話,那會違法喔
鼎新系統的價值就在於它保證所有操作都合法,明細沒問題 請問你覺哪裡有疑慮?
已違法,請向勞工局申訴。現在基本工資29500別讓自己權利睡著了。你的申訴會讓其他人更好。
為什麼加班時薪跟請假時薪一樣?加班費是這樣不見的嗎?你的請假不是用特休嗎?
他給你的底薪優於勞基法10塊錢欸,快點叩謝啊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