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調出店家監視器的
共 61 條紀錄
警察調出店家監視器的畫面顯示
對方是從一間店走出來
發動機車後
前後左右連看都沒有看
就直接騎出馬路
他當天就被開了一張罰單
初判表 是他全責
當天
我正常行駛在機慢車道
路邊停滿汽車
視線被遮蔽
根本看不到他
更沒時間反應
因此事故發生
造成我左側肋骨骨折7根、頭部撕裂傷、身上多處擦挫傷
113/6/14 意外事故發生
當年10月 我申請調解
11月第一次調解,破局後
我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對方也隨即告我
兩人互告
114年/6/13 我收到刑事簡易判決書
我的部分不起訴
114/7/14 我自己寫訴訟狀
去法院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訴訟
114/8/7 收到對方刑事被判刑 四個月
114/11/13我打電話去法院問對方的刑事執行
結果對方選擇易科罰金 12萬
因此不用坐牢
中間民事調解又破局
115/1/8 民事開庭
對方申請車禍鑑定
115/3/18 開車禍鑑定會;對方沒去
今天 3/27 收到車禍鑑定報告
對方起駛未讓行進中車輛先行,為肇事主因
我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 這要怎麼注意車前狀況?!
已到民事庭了
我該申請覆議嗎?
有人說
為什麼我會靠右騎
不怕旁邊有人開車門或突然衝出嗎?
我其實算是有基本防禦性駕駛觀念
騎車也會多方注意車前狀況
且我平常是不靠右,但當天就想說慢慢騎,就不想擋道
才會靠右的😭😭😭
我當天真的腦子卡到, 沒多想就....
支持繼續爭
分析過影片 你從他車頭最前端出現到撞上他過了27幀
假設你的行車記錄器是30fps的話27幀耗時0.9秒 如果是60fps就是耗時0.45秒
無論是0.9還是0.45都遠不及大部分認定的1.6秒(反應時間1秒+煞車距離0.6秒)
只要旁邊沒有禁行機車
我很少騎在機車道
就是怕這種的
覆議啊!鑑定報告也沒有每次都同個標準,委員不同,標準就不完全一樣,這個從路邊出來,我應該也很難閃掉。
我也是啊!
平常騎車已經很小心
也有基本防禦駕駛觀念
出門就是要有警覺心
出門就是要保護自己、保護他人
也看過很多影片、資訊
偏偏那天腦子被門夾到吧
想慢慢騎,又怕擋道
影響其他用路人
才靠右啊
結果一次就得到這麼大的教訓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中間有一個"能注意"
你申訴
不到一秒
超過1秒才是普遍 能注意的標準
能注意的部分 很有機會申訴成功
沒想到你有影像還這麼難求償 這就是台灣垃圾法律
看來我沒影像 估計是求償不到了
我是肋骨斷四根 臉沒了1/3 對方兩腳膝蓋破皮
對方外車道沒看內線就直接左轉 我內車道直行
初判無法研判 鑑定無法鑑定 都說沒影像
刑事說沒有影像互不起訴 現在等民事
天啊! 😵
還有臉部....
早日康復🍎
祝你 一切順利
我覺得你真的超衰。又遇到台灣這樣的爛鑑定。祝你好運。希望能有好結果
有可能是當初筆錄時你聲稱沒有看到對方,這就會變成是你的問題,應注意而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後要記得說「我有減速觀察,當時對方突然衝出,我雖然緊急煞車,但因慣性才會撞上。」
有保第三責任險嗎?
除了刑事的部分,如果有保險,民事的損失保險公司會幫忙追吧?
我是有保
但當時初判表是對方全責
保險公司就說他們不用出面
如果需要人,可以派人陪同
不會發表意見
建議下次沒有要右轉就別靠右騎了,市區道路最外側就是最多突發狀況的地方。
請問你肋骨受傷,你民事賠償跟他開多少錢? 不然怎麼他寧願先付12萬,剩下的跟你耗?
骨折七根肋骨,抓兩年治療加復健休養,加上無法工作的損失、生活費,你有開超出200萬很多嗎?
他強調要扣強制險
所以 求償金額不到50萬
肋骨骨折七根我是選擇自體修復
休養時間漫長又痛苦
半年沒辦法工作的損失以及車損
精神賠償部分,律師說至少可以開到20萬
但我沒有開到20萬
所以,有看過我求償資料、金額的都說求償金額真的不多
我到現在都有後遺症了
還在復健
我後續的都沒增加上去
且連調解委員(本職律師)
都說我這案子求償破百萬也不為過了
更何況求償金額一半都不到
委員還要他多籌錢
至少籌個五萬、十萬現金
其他就用分期
但他只願意賠償10萬
拿出現金兩萬+分期八萬
再加大爺姿態
再加58歲了,分期不知道能還多久這句
(拖到現在他已60)
以他每次的態度、說法
還有說負債、沒錢、在親友前已沒任何信用
若和解,分期可能一期都拿不到
我才繼續提告、互告
結果沒想到最後
他執行選擇易科罰金十二萬
也不賠償我
說真的
當時委員說至少籌個五萬、十萬現金
若有五萬、十萬現金
分期不拿也跟他和解
真的不想浪費時間
但他不想談啊
雙手一攤
能拿他怎樣的態度😮💨
本件事故中,對方自路邊起駛,且係自停放之兩部汽車間隙中突然駛出,該等停放車輛已形成明顯視線遮蔽,使我方於接近該處時無從預見有車輛將自間隙中駛出。
依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我方行駛速度並未逾越速限,而對方自出現至發生碰撞之時間間隔僅約 1 秒。然一般駕駛人自發現危險至開始反應即需一定反應時間,通常即已接近或超過 1 秒,尚未包含實際煞車所需距離。
是以,在對方突然自遮蔽處駛出之情形下,於客觀上已無足夠時間完成辨識、反應及煞停或閃避操作,本件事故之發生已屬物理上難以避免。
故本件並非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而係因視線遭遮蔽,致該突發情形已超出一般駕駛人可合理預見及防範之範圍,縱已盡通常注意義務,仍難以避免事故發生。
綜上,本事故應認對方未禮讓直行車輛為主要原因;我方縱有注意義務之不足,亦僅屬極輕微之次要因素,責任比例應予大幅降低,甚至不應認定我方負有肇事責任。
不是啊 你騎車有在觀察前方嗎
明明就有看得 對方準備要騎車出來
他不看 你也不看 那兩個都有過失沒錯啊
你有看到 稍微繞開 不然就是煞車啊
他被判4個月寧可罰12萬,你車損加受傷超過12萬?(你可以申請對方強制險理賠受傷部分)
你車鑑要附上你看到車子已經剩下那台白色的車的車長 去換算一下距離 然後再用你講的騎車速度 跟 正常人反應時間 去推翻 這應該不難
經歷過類似事件的人都知道 , 台灣的交通判決就是一坨屎!!
申請覆議,強調路權問題,該注意來車需要等待的是他,跟你不注意沒有關係。
做筆錄要說"有看到對方,只是他突然出現反應時間來不及剎車",應該就不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問題了
訴狀書補充上去啊,強調無反應時間
在法庭上交通部分都只是參考,訴狀書上要好好說明跟加強自身的優勢
和你有類似經驗 直接提告刑事+民事求償
並向法官提出學術鑑定 記得寫聲請書 並要提到「猝不及防」這是法律用語
我第一個遇到的法官很明理 但當時想省錢想省時間 法官說詢問我是否要鑑定 但我沒考慮到還有2審3審的可能 所以當時跟法官說不需要了
但2審3審的都是恐龍法官 只想敷衍行事 因此我最後還是被判有罪的
中間也問過幾位律師 其中一位說刑事中的學術鑑定是不需要費用的 所以不要怕會負擔費用 雖然花時間 但只要法官同意 請你一定要做鑑定 學術鑑定在法院是不能翻盤的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祝你順利!
車鑑是他提的你也可以提,開會時你要主張對方突然衝出無反應時間。
是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
刑事他被判四個月,也易科罰金了
一路從區公所調解到地檢署調解都破局
檢察官就直接起訴
簡易判決都沒出庭
之前刑事他都沒異議
現在進度是來到民事的部分
他才在民事庭提車禍鑑定的
那天去車鑑會
對方沒出席
我就有被唸說
為什麼刑事那階段沒申請車禍鑑定
刑事沒申請
到民事才申請
基本檢察官那關就要申請了
交通鑑定委員會的專家,基本都蠻沒用的,不會用一幀一幀來放大檢視,但是地檢署和法院會以委員會的判別當作判罰的依據。
找專業人士諮詢一下不要自己硬幹,通常起駛車輛沒有路權是全責,但有可能是你陳述意見時表達錯誤讓委員認定你有肇事責任。
因為對方擺爛
從頭到尾只會說沒錢賠償、負債、臨時工、領現
且店家監視器、行車記錄器影片都有錄下整個經過
我想說大概很難拿到賠償
我就有去議員的服務處找律師諮詢
他是說刑事沒問題
後來兩人互告,他被判刑
我無罪
現在是走到民事求償
沒想到他就說要申請車禍鑑定
對啊!
而且如果能看到店家影片
那真的是 😮💨
一走出來,坐上機車
直接發動就騎出馬路
動作很順暢
我問他
要騎出馬路
為什麼前後左右都沒看
就直接騎出來了
他回答...他有看後照鏡
之前看車禍討論是說
只要不是全停止狀態幾乎都會算有肇責
但之前做功課
是說他沒路權
他是從騎樓直接騎出來
沒有路權
而且路邊視線遮蔽我也無法看到他
也沒能有時間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