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內容有點精采......
反滲透法部分徐春鶯不認罪,法院裁定續押3月。
>>>涉嫌依中國指示介入台灣選舉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29006
遠見呀 希望哪天不要看見你自己的新聞 wwwwwww
這不是認不認的問題,而是檢方有沒有「證據」,現在看來「就是沒證據」😝😝
擷取報導「審判長認為,徐、楊、孫三人間討論台灣政治,已超過所謂一般閒聊。此外,徐女加帳戶有異常金流,近年頻繁出入境並逐步增加政治影響力。」,有實錘證據會是這樣的空泛描述嗎?
我真的無法想像,我們的檢察官怎麼可能拿到中國那邊的證據?他是神仙嗎?還是中國提供給他的?否則他怎麼證明許春英跟中共的官方有任何的交易?協議?刑事訴訟法最基本的原則就是要與證據來證明所有的事情沒有證據就是個屁!
小編也要注意不要有任何會落人口舌的
前面已經有記者也被押進去了
羈押就是想屈打成招,羈押的空間比監獄環境更差,現在檢調系統已經同流合污習慣了,看著人家升官發財,也想一起雞犬升天,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