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DNR註記在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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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DNR註記在健保卡
聽說醫生護士在急救時未必會即時看到,最好體現的位置在手腕,綁醫院識別帶時馬上可以看到…
但是刺青一年內不能捐血,每三個月都有固定在捐了…還有什麼方法可以監守自己的意願?
#醫師 #護士 #健保
很遺憾的告訴你就算刺在臉上,只要你的家屬說要救,我們還是得壓下去😓
DNR真的真的好很多,我媽媽上個月癌末擴散全身,送急診時清楚表達她不要插管,他還有話要說,他要等我們回來,所以靠呼吸器維持住跟我們說我等你,路上小心,從有意識可以說話,到越來越喘說她不舒服,醫師開了四小時一次的嗎啡,這能讓他舒緩各種不適,但維持一段時間又繼續不舒服,最後在第三天第三針嗎啡後緩緩睡去,除了血壓略低其他數值正常,睡了12小時才在睡夢中緩緩停止呼吸心跳,這12小時我們全家人就這樣靜靜地陪伴著他,他孫子們獲得電視看到飽的特別福利格外開心,有的人休息有的人吃點東西,全家一起聚在病房裡,病房中只有機器聲還有電視聲,這半天的時間我們從慌亂急躁到慢慢沉澱,我除了看看手機外就是看著平穩呼吸心跳但沒有意識的媽媽,最後全部停止拔管後,離葬儀社來還有一點時間,我們看著沒有管路沒有呼吸心跳,平靜閉著眼的媽媽,向她表達感謝,最後雖然難過,但我們順順得陪她度過了最後一哩路
醫生溝通很重要,父親老人癡呆,去年在美國過世前送到急診,醫生很嚴肅但鄭重的跟我們說,如果他停止呼吸,你們要急救嗎?他這個年紀和病程,我們是不鼓勵,因為救回來他也沒有生活品質。我們全部都贊同,媽媽代簽了不急救同意書。醫院就幫忙轉臨終關懷,父親在三週後安詳離世。很感謝醫生給的即時建議。
真的可悲~醫護人員辛苦了!
人們總是不能接受上一秒還好好的人,下一秒怎麼就沒了!
ㄞ!真的千交代萬交代不急救,到面對時還是沒辦法決定對方的生與死!
不過為什麼做什麼決定只有五分鐘的思考時間?插管、氣切?
臨床經驗,遇到堅持要救要插管的,幾乎不會救第二次(像榮民那種特殊身分例外),假如第一次要救是基於良心譴責,救回後長期的長照壓力跟醫療負擔,會讓他們後悔當初的決定
對啊。而且如果以我這個對DNR不急救英文不熟的人,乍看之下以為是結紮的流浪貓的代號。
重點是,要跟家人表述自己若發生傷病時,救回來狀態會很糟的話,就放手讓自己去。
《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將在香港於下個月生效,末期病患可在意識清醒時自主決定放棄維持生命治療,免除病人家屬追究,個人覺得是進了一大步。
活人还采取法律行动。。所以不是那么直接,然后把你救起来了,你也会采取法律行动。。。 医护人员太难了。 忙到喘不过气了还要顾虑那么多。一句:伟大
沒錯...我爸有意識清楚跟醫生說,他怎樣就怎樣了不要插管,後來昏睡,醫生跟我們討論決定如果必要....只做插管..不氣切
幸好後來...都沒事...他扛過去了
有次我爸住院,要插管時護士問我的意願,我簽字後老爸救回來進了加護,他醒過來後說其實他這把年紀了不用救。問題是你沒簽NDR呀!是在傲嬌什麼?
也對喔......那如果,親自告訴家人:誰救我,我保佑子孫永不中狀元,日漸家徒四壁窮得響叮噹,衰過九代才有出頭天。
這樣不知道有沒有效?
我跟我媽都說好不急救 彼此放過好走就好
一陣子再來談的時候
我:如果當下很難過捨不得怎麼辦
我媽:(眼神就足夠把我殺死了)
我:好啦
之前掛急診的時候
看到急診室有救護車送患者進來
護理師問送進來的家屬說要急救嗎
我那時候想說
會有家屬說不要嗎
(除非真的生病很久)
所以我簽完DNR跟捐贈卡之後
都有告訴家人們我的想法
也常常更新自己的遺願清單並告知他們
(沒有照做我就回來壓肚子拉腳)🤣
我上急救時的教官也有說很多意外的,明明沒生命跡象了,還是要壓胸,壓到家屬來再宣告,因為要壓給家屬看的😮💨。
就平時就要和家人說清楚講明白,雖然簽了,但醫院有時還是會因為家屬而做🙃不要怪醫院,因為平時就是要做好溝通。
是的沒錯🥲
我先生說就算我簽署了他還是會請醫院急救
病入膏肓或已經行動不便沒了生存意願時拜託放過我吧🫠
對不起,我已經在健保卡注記好了
所以 不急救這件事情,只是需要跟家裡溝通好的嗎?
我還好,家人就一個女兒
沒錯,真的有遇過,意識清楚說不要插管,後來昏過去,家屬說要插(家屬也知道病人的意願,但卻違背)
壓~~死命壓~不起來就給我電~電到操灰搭都給我電下去…醫護:你哪位?我:沒事,我就一路過的…
我本來想去簽器捐
但是隔壁不同意
說死要全屍?
所以我簽了也要家屬同意
我就沒去了🤷♀️
真的,因為救都不一定保證不被告,不救肯定被告死,特別是那種財產爆炸多又還沒分清楚的😂
相信台灣這社會氛圍,你只要有錢,還是有補助可領,你,妳們的後代,都會讓你...生不如死
好奇可以找律師先立一份誰要求醫生救活我,我就吿你並要對方負擔所有醫療費用的文件嗎?
家屬:見死你不救???
護理師:病人sign DNR
家屬:我不管你給我救!!!
護理師:好…..
我記得那時候要簽的時候 承辦人員也是說只要家屬不同意 即便你簽放棄急救 還是會急救你
對喔~所以有知悉且尊重你的決定的另一半跟家人是非常重要的唷!所以要慎選另一半~
所以病患就算不同意急救插管等一系列急救,最終也是家屬一句話?那DNR註記還有用嗎?
哈哈哈哈哈哈,好好笑,黥面🤣
跟法律一樣,講求證據,誰管你什麼情感面的要不要🤣
真的就是這樣,之前也想簽不急救跟器官捐贈,但是對方跟我說家屬不同意就不可以
是的沒錯。
醫療人員也是無奈 死了沒救家屬會告
救活了 你有簽DNR 病人會告你
🙂
我本來也想去弄DNR註記的,想到走完所有流程還是抵不過家屬一句話,我就放棄了
你醒來記得告說要救你的家人
當這樣的案例越來越多
社會才對對尊重DNR形成共識
這才是事實。不想被活著的家屬告到瘋掉賠慘跑法院,就是要死命壓下去
某個醫院
某一棟
那邊一堆軍公教退休的.....都插管
子女不讓他們走.....
好氣喔
就不能委託一個單位誰膽敢急救我
那個單位代表我告死他嗎
台灣一群TMD刁民,最吵的永遠是家屬,沒有健保看你還要不要救,幹🖕
所以要明確的跟每個家屬說,誰說要救我的,我醒來第一個吿誰。
之前都告知了
半夜還是要被call到現場
醫生還要當面每個都問一次
好奇問一下我自己有註記,但是未婚也沒有直系血親也是會救嗎?
好像聽過有一種叫做預立醫囑花$3000請律師公證的也是一樣的嗎?
家屬會先告你,你要請假花時間跑法院,然後還要自己想辦法提出病人有預立遺囑的證據,然後可能無法一次解決.....
聽過報導者的podcast討論過這個議題,是真的,聽到也覺得好傻眼
沒用的,醫護怕被告,家屬中只要有一人說要救,一定會救到底
不用家屬,只要路人隨便說句:「他昏倒前說救救我」,就要救
我覺得自己的生命要給別人決定這點真的很不ok,家人也算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