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副校長,應該只係文憑教師grade 。應該係PAM(首席助理教席) MPS 34-39。max大約97000。
如果係學位教師grade嗰邊,唔會有助理兩個字,只會係副校長,PGM
視乎EDB怎樣處理。可以繼續做,亦可以訂牌。視乎嚴重性。但好難想像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他仍然可以在學校任教。能保住公積金已很好了。
基督教學校,竟然會有老師做埋呢個嘅偷竊行為,點樣教學生正確價值觀啊?
佢仲有冇面,去面對家長學生同埋同事?點樣教學生正確價值觀啊?完全冇說服力。
呢啲咁嘅人仲邊有資格做教書呀!應該立刻取消佢教席。
身為教師不立好榜樣如何教好學生呢?而且是助理副校,下屬怎會服從呢?教局應該考慮將佢除牌以服眾😩
唔洗坐監,簽保費仲小過偷嘢金額,助理副校長每晚瞓覺都會笑醒😌
執咁多嘢落袋,每一次放落袋都係一時貪念,短時間咁多次其實好難再話一時貪念的了。
有高級行政主任嘅人工都偷嘢,喺佢地心目中,3500蚊等於35蚊咋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