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兒童節孖9歲小海綿上海踩單車誤觸犯法例
刪Po兼公開道歉 主動赴執法部門自首接受處罰
黃曉明4月4日兒童節於社交平台Po同9歲囝囝「小海綿」喺上海踩單車,隨即引嚟網友留言提醒,指根據內地法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列明「駕駛自行車須年滿12周歲」。黃曉明翌日對於無心之失喺社交平台發文道歉,更立即刪踩單車Po,佢更表示已主動去當地執法部門自首兼接受處罰。
刪Po兼公開道歉 主動赴執法部門自首接受處罰
黃曉明4月4日兒童節於社交平台Po同9歲囝囝「小海綿」喺上海踩單車,隨即引嚟網友留言提醒,指根據內地法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列明「駕駛自行車須年滿12周歲」。黃曉明翌日對於無心之失喺社交平台發文道歉,更立即刪踩單車Po,佢更表示已主動去當地執法部門自首兼接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