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官方旅行局發出🇭🇰香港安全警報 拒絕提供手機密碼即屬刑事罪
美國國務院旅行局(TravelGov)於3月26日發出安全警報,提醒美國公民注意香港政府於3月23日生效的《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修訂。
根據新規定,香港警方在國家安全調查中,可要求任何人(包括正在接受調查者、設備擁有者或知悉密碼人士)提供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協助。拒絕配合將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10萬港元;提供虛假或誤導資料則最高可判監三年及罰款50萬港元。
該規定適用範圍極廣,涵蓋所有身處香港境內、抵達香港或僅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的人士,包括美國公民。同時,警方亦獲更大權力,可扣留並長期保留任何被指與國家安全罪行相關的個人電子設備作為證據。
美國國務院旅行局在警報中特別指出,此法律變動對計劃前往香港或經香港轉機的美國公民構成重大風險,建議密切關注最新情況並審慎評估行程。
美國國務院旅行局(TravelGov)於3月26日發出安全警報,提醒美國公民注意香港政府於3月23日生效的《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修訂。
根據新規定,香港警方在國家安全調查中,可要求任何人(包括正在接受調查者、設備擁有者或知悉密碼人士)提供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協助。拒絕配合將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10萬港元;提供虛假或誤導資料則最高可判監三年及罰款50萬港元。
該規定適用範圍極廣,涵蓋所有身處香港境內、抵達香港或僅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的人士,包括美國公民。同時,警方亦獲更大權力,可扣留並長期保留任何被指與國家安全罪行相關的個人電子設備作為證據。
美國國務院旅行局在警報中特別指出,此法律變動對計劃前往香港或經香港轉機的美國公民構成重大風險,建議密切關注最新情況並審慎評估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