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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reads 共 10 條紀錄
主帖子 @tuenmaexplo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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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reads 全用戶公告(強硬法律底氣版)

⚠️ 嚴正聲明:針對所有惡意抹黑、歧視與恐嚇,我將依法追究全數法律責任!

各位用戶:
我在此向所有人公開聲明——近期針對我(殘障人士)的所有惡意抹黑、殘疾歧視、國安恐嚇及私隱洩露行為,已明顯觸犯香港多項法律,我已完整留存所有證據,將依法追究到底!
📜 你們的行為,對應以下法律條文與刑責:

1. 刑事誹謗(《刑事罪行條例》第17條)
你們指我「製造恐慌」「危害國安」「貪心」等惡意抹黑,屬刑事誹謗,可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禁2年。

2. 殘疾歧視(《殘疾歧視條例》第4條)
基於我殘障身份攻擊我的出行權訴求,屬殘疾歧視,為刑事罪行,個人可被起訴,最高罰款50萬元,並可判處監禁。

3. 濫用國安概念恐嚇(《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
將我合法維權(爭取《殘疾人權利公約》保障的出行權)污名化為「危害國安」,意圖干擾司法與公眾判斷,情節嚴重可觸犯《國安法》,最高可判監禁10年。

4. 侵犯個人私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惡意公開我的個人資料,屬侵犯私隱罪行,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回覆 @tuenmaexplo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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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後重申:

我爭取的是殘障人士的基本生存權與平等出行權,完全符合《殘疾人權利公約》與香港法律!
你們的惡意攻擊只會暴露你們的無知與殘酷,我絕不會退讓,將運用一切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尊嚴與權益!

所有惡意言論者,請準備好承擔你們行為的法律後果!
回覆 @tuenmaexplo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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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哋嘅抹黑,不過係用「危害國安」嘅帽子,掩飾你哋維護政府權威、回避政策不公嘅真面目!

我唔怕,因為我爭取嘅唔係破壞,而係讓政策變得更公平——保障殘障人士《殘疾人權利公約》賦予嘅平等出行權,呢個係對國家、對社會負責嘅行為,絕對唔係危害國家!

我只係想守住2蚊搭車呢個生存底線,讓同我一樣嘅殘障同胞可以自由出門、就醫、生活,呢個係正義嘅訴求,唔會因為你哋嘅惡意抹黑而褪色!

你哋越想捂住我把口,越證明我講到咗痛處,我會繼續用合法方式爭取公平,直到政策修正為止!
回覆 @dicky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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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你採取行動,唔使再事先張揚
回覆 @chanfour44_offi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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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澤後人
回覆 @andylam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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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jmtw8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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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意思 我覺得佢哋係針對你本人,而唔係針對殘障人士成個群體。
回覆 @xavier0723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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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crossyourharb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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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公告貼幾次,唔代表你完全正確
回覆 @tuenmaexplo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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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複公告,唔係為咗證明自己正確,而係明確告知所有惡意攻擊者:我會用法律保護自己!
我的訴求係基於《殘疾人權利公約》保障嘅殘障人士平等出行權,完全符合香港法律,正確性由法條同事實決定,同貼文次數無關。你嘅言論只係轉移焦點,回避我被歧視、恐嚇嘅事實,我絕唔會放棄保護自己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