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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號至5月4號 共 16 條紀錄
主帖子 @winson_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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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號至5月4號,每為座3-6日每户3小時根本只係STAGE 1用嚟視察同點算屋企咩情況,加上更多情緒控制情況,必然要部署下一個STAGE。

政府明知完全冇 Lift下,只有一對較剪梯,更加冇可能一次搬到咁多户人嘅物品,到時第一個安排宏新(58%損毀)已經好大機會混亂。強拍收樓下,沒有損毀單位,必然須要第二次更長時間安排搬離私人物品。

STAGE 1
建議將已安排嘅3小時,改為係初步確認自己單位狀態。
STAGE 2
確認執拾屋企,至少每户每日4小時 x 1至3星期,安排搬離私人物件。
STAGE 3
最終確認沒有物件要帶走,如同買賣合約中傢俬電器清單附件咁樣。

仲有20日,冇專家敢比意見?唔應該冇,其實仲有好多人睇到有更多更好嘅安排可以做。
回覆 @dearmrtuit
❤️ 60
覺得政府應該統籌派發指定的紙箱或紅白藍膠袋比居民,收拾要帶走的物品,填好收件地址,然後放係自己玄關,日後分派由搬運工人送落樓再派送,貴重物品由住戶自己帶走已經減輕咗負擔先。
回覆 @channanfobg
❤️ 25
呢屆政府既取態就係行左先算,之前就撐到盡,行左出事就縮話自己從善如流🙄🙄🙄當大家事前講既野係廢
回覆 @winson_ig
❤️ 1
最冇邏輯係講到環境有幾咁惡劣,咁又排到咁密? 又講到派咁多人力物力,要災民配合……wt
回覆 @littlepinkybear2024
❤️ 6
損毀少個幾座,應該係諗其實係咪唔使拆,攪好水電同維修,就俾居民返去住.
回覆 @winson_ig
❤️ 1
睇過聽證會,根本至多拆三座嚴重,其他修好 lift,通返電先!
回覆 @mi_cpt
❤️ 7
其實入面全部都係我地既私人財產,你邊有可能三個鐘整係俾人上落一次咁大把
回覆 @donna.wong.10
❤️ 3
強烈要求,5月後安排再上樓係搬屋,要有𨋢!
可搬走的;就應可全搬走於新居用!
回覆 @winson_ig
❤️ 2
7座入面,至少4座損毀較少, Lift有機會救火浸壞。
回覆 @donna.wong.10
❤️ 1
能有就應有! 無燒的單位要幫忙解決運輸。
難道收晒業權,用爆炸式全邨推倒???🤯
回覆 @winson_ig
❤️ 0
咪就係囉🤷🏼
回覆 @yokohkcl
❤️ 2
大眾見到政府個方向就係要趕人走,如果屋企有大型古董,相信唔係居民唔想拎走,係咪應該要賠償或安排俾居民拎走,好夾硬。呢啲都係財物損失,但係完全冇人講係點
回覆 @winson_ig
❤️ 1
衰過收地收樓好多呢,寮屋區/唐樓清場都幾個月……
回覆 @tchei912
❤️ 2
無升降機係最大問題
回覆 @winson_ig
❤️ 0
其實就算有 lift,3個鐘都係唔夠😬
回覆 @stephenkawaifong
❤️ 1
要有法律訴訟才可更有效推動這個stage 2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