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萬陸配的聲音,不該被「不可能的要求」封殺! 🛑
在台灣,有40萬名陸配依循著台灣的法規,一步一腳印地放棄了在中國的戶籍,定居數年後,終於順利取得了一張得來不易的中華民國身分證。
更進一步地,他們同樣遵守法規,在台灣定居滿10年,終於擁有了站出來為自己發聲、參與公共事務的資格。
然而,當這群被民進黨口口聲聲稱為「家人」的台灣新成員準備好發聲時,卻面臨了重重阻礙。民進黨透過對《國籍法》的擴大解釋,要求陸配在站出來之前,必須先「放棄中國國籍」。
但現實的困境是:這40萬名陸配中,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單憑台灣的婚姻關係,成功辦理放棄中國國籍。
用一個實務上「不可能達成的要求」,來剝奪40萬人的發言權與參政權。這對40萬名已經領有身分證、許多在這塊土地上生活超過10年的陸配來說,難道不是一種最直接的歧視嗎?
真正的一家人,不應該有差別待遇!台灣的民主與包容,需要大家一起來守護。🇹🇼
#拒絕歧視 #台灣新住民 #民主包容
那麼多陸配可以找,偏要找跟中國統戰部合作的,也是很不容易
在被爆發之前說,可能還有人相信,現在呢?你在護航什麼?你有什麼意圖? 你哪個選區的,大聲說出啦啊
可是鍾小平說可以放棄欸
要嘛你說謊,要嘛鍾小平說謊,你們先去打一架好了
是中國不讓他們放棄國籍,請向中國抗議。
中國不給的,台灣為何要放棄原則?
青鳥才是無恥至極啦!青鳥全都是內亂罪和叛國罪,根本不應該活在中華民國的領土,也沒資格拿中華民國的身份證,青鳥滾蛋啦!離開中華民國領土!
對方一直說要武統,留島不留人,還不把阿六趕走,你壞又傻啊,你不怕嗎?還不清醒!撥亂反正!
怕屁啊!都在話術糊弄人,有啥好怕的,只有白癡青鳥會被騙啦!
不放棄其他國家國籍
就是不能擔任公職
無論「哪國配」都一視同仁
法盲沒有關係
基本常識要有
共諜,多少中配就是為了逃離共產黨統治才來台灣,你現在要讓共諜來台灣監視他們嗎
我在健身房認識一個陸配,有台灣的身分證,但她同時也承認她仍然是共產黨黨員⋯⋯哇勒
當年納粹德國迫害猶太人分成四階段
1. 排斥與羞辱 (1933–1935)
2. 剝奪權利與法制化 (1935–1938)
3. 暴力與強迫移民 (1938–1941)
4. 系統性滅絕 (1941–1945)
目前民進黨正對陸配進行到第二階段
民進黨支持者在籌劃第三階段
正常的中配你他媽會想要參政嗎,你民眾黨他媽推的兩位中配都跟共產黨有關聯
嫁來這麼久為啥不能從政
只有你能當百工百業順便挑起罷免?
還有一個潛在問題
陸配在這邊的孩子呢?也沒有被宣稱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所以世世代代都要歧視嗎?
在一個多種族國家內,執政黨居然要搞納粹主義⋯⋯
所以你們知道徐春鶯是統戰部的人
還推派她當不分區立委嗎?
為何要獨厚中國籍配偶,在台灣也很多東南亞配偶權利都比中配還差,你們只為中配發聲,是再歧視其他外配麻?其他外配也可以說你們歧視他國外配,所有外配都應該一視同仁,加上中配很多都共產身分疑慮,檯面上李貞秀不守台灣法規就讓人覺得中配不適任台灣官職,不要在拿中配身分撕裂台灣。
這麼急的出來發聲?
是在聲援徐春鶯還是林貞秀?
你要確耶!
這兩隻幾乎確定是統戰部派來的
所以你是支持共產黨嗎?
民眾黨=共產黨?
放棄不了就別當民意代表,很難懂?
不遵守中華民國法律憑什麼當中華民國立法委員
笑死ㄟ
難怪你在選不上
孩子如果在中國出生自然是擁有中國國籍,如果在台灣出生,那他就不會有中國國籍的問題!再者,他們以後要參政,就放棄中國國籍就好了啊,有什麼歧視問題?我看是你的問題吧!
你還沒看徐春鶯起訴書齁?
這個時間出來帶風向是在找罵挨?
你的論述很可笑
以下是這段內容的主要**謬誤**與**誤導**之處,我會逐點分析,基於台灣現行法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第20條等)及兩岸關係實務:
### 1. **「40萬陸配」人數與「全部取得身分證」的誇大**
- 內容稱「40萬名陸配...取得了一張得來不易的中華民國身分證」。
- **事實**:累計與台灣人結婚的中國籍配偶(含港澳)約39-40萬人,但這是「累計結婚登記數」,並非全部都在台灣定居或取得身分證。
- 實際取得台灣身分證(定居設籍)的陸配約14-16萬人左右,其餘多數仍持居留證、依親或長期居留,未達定居條件。
- 許多人仍在中國生活、往返兩岸,或僅短期團聚。將「累計結婚數」等同於「40萬持有台灣身分證的陸配」,明顯誇大在台活躍人口與權利主體。
### 2. **「放棄中國戶籍」與「放棄中國國籍」的混淆(核心邏輯謬誤)**
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情報工作秘密」。此條文具強制性,賦予情報機關要求企業及個人協助情報蒐集的權力,被視為華為等中企可能被迫協助當局進行情報活動的法律依據,引發國際對資訊安全與個人隱私的疑慮。
拜託你也去抗議美國:不是自然出生的美國公民,就不能選總統的法律。
既然不可能放棄中國籍,那就表示全部無法擺脫中共情報法管轄,所以應該全面限制中配參政
這才是在乎我們國家安全的正常邏輯
你不這麼想我也理解,因為你心裡沒有台灣的國家安全!
民主包容不是把整個國家送出去好嗎?這些中配參與政治的很明顯是滲透者,要多壞多笨才會迎合他們起舞?
參政可以啊,法律規定要放棄中國籍,就像法律規定台灣人有參政權一樣。
參什麼政,法學素養民意基礎都沒有,這款民眾黨好意思發文,只有你們自己在歧視啦
陆配担任公职需要放弃原国籍。这道路你们这些人不懂吗?!是文化素质很差没读过小学初中高中?!还是你们故意歪曲事实!就如你老婆一女两嫁,你能愿意和你老婆另一个丈夫和平共处吗?!
不參政就好為何要引起公憤呢?再來徐春鶯事件不得讓人懷疑共匪已入民眾堂安排陸配(已離婚不算陸配)於不分區立委席次
明明有幾萬陸配,早就去對岸取消成功,是在莊孝維!?
沒辦法放棄國籍是中華民國的問題?諾可以跟銀行說我的戶頭餘額沒有9位數是銀行的問題嗎
證據都被人查出來了還要在那邊講廢話,那些中配很衰,被你們代表了,共產黨的屎。
再這樣下去
得票率有望衝破1.8%
剩0.8%……
台灣人要等20年才有投票權
台灣人要等23年才有被選舉權
守法跟陸配也能畫上等號?
現在是在聲援共諜徐春鶯跟李貞秀嗎?
名副其實故意製造對立。
請你說明為何不可能放棄?擁有其他國家國籍就不參政也是法規要求,照你邏輯任何國家只要說無法放棄,仍然可以參政?那其他國家乖乖放棄的配偶都是白癡? 還是只要是中國就可以隨意? 中國跟臺灣就不同國家啊
出來洗了,一堆中配都可以還有人有去除籍,況且講難聽點當官就是要效忠單一國家,你覺得雙重國籍有幾個效忠的,況且還不是其他國籍偏偏是每天喊武統的中國籍,他們有法律明文規定中國籍民眾有義務要配合中共統戰及資料收集回傳,這樣的人根本不適合當台灣的官,我覺得本來就要嚴格審查身份,還有一部分中配都是假結婚過來的,先不說取得身份光是依親的人數就多到不可思議,明眼人都知道還出來洗,她們不是沒有發言權,我相信愛台灣的中配還是有的,但是你們為了保住那小部分的違規中國人來把其他40萬人都推到風口浪尖才是可恥,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其他來這裡努力站穩腳的人,是你們製造對立讓他們處在進退兩難的立場,還有我支持立法一旦中國籍配偶離婚將喪失台灣籍,畢竟他們立法針對台灣妄想通過人海戰術來滲透,那我們更要對這個部分進行審核,因為通常鬧事的八九不離十都是這些假結婚取得台灣身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