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沒有被駁回,只是要跟你們雙方當事人說,再議有收到,要送二審了,要收到高分檢的才是正確版
我一個不是很熟的已經很久沒聯絡的女性朋友,他在濱江市場那邊加盟一家,隨後就被q連開三間圍攻,然後後來鬧很大,我也不知道後面怎麼收尾,聽說q方面有服軟,你加油
疫情前的朋友了,後來她結婚不曉得跑去哪裡,就是當時因為加盟後被圍攻(雖然她當時也做了一些奇怪的事),比如在ig上貼一些跟q類似(加強版的商品)然後被警告,後來他們解約的方式很像就是開擺(擺爛)拿回來的錢真的不曉得是多少,我可以告訴你之前那個店的位置在民族東路252巷,你臉書可以看一下靠北加盟(好像是這個)但是似乎已經聯繫不到,以上我夢到的(免責聲明)你可以yt蒐集一下資料,希望瑣碎的資訊能幫助到你
誒抖這是告訴你他申請再議 也就是浪費司法資源 沒理由不讓他浪費司法資源去再議的意思 基本上會再收到一份處理結果 可能就是駁回 哈哈哈